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导航 > 委办快讯
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情况通报

2009-03-18 17:29   来源:首都之窗

过去的一年,是首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营造良好局面、办好一件大事”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落实“无拖欠工资”(以下简称“无拖欠”)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平安奥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面通报2008年度全市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情况和2009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重点。

一、2008年全市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情况

(一)全力以赴做好“无拖欠”工作。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为承担落实“无拖欠”重点任务的主要部门,为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全力以赴抓重点、集中全力保稳定。2008年全市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9300件,共为6.76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83亿元,快速稳妥地处置了516件群体性讨薪事件。在确保完成“无拖欠”工作任务中,全市着力从以下几个环节加大了做好此项工作的力度:一是加大了对各区、县做好“无拖欠”工作的督查力度,督促各区、县政府及所属部门强化了落实“无拖欠”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针对建筑领域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突出矛盾,建立健全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牵头,建委、公安、工会等部门参与的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区、县政府重视、多部门共同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快速处理和化解矛盾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农民工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的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全市各区、县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全部做到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确保了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首都的社会稳定;四是强化了重点矛盾隐患的排查工作,尤其是在奥运会、残奥会筹备和举办期间,朝阳、海淀、东城、西城、丰台、石景山、昌平、顺义等有奥运比赛场馆和奥运签约酒店的区县对重点区域全部开展了有无拖欠工资现象的拉网式排查活动,有力地消除了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矛盾隐患;五是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举报、投诉渠道,各区县在所有的建筑工地全部设立了规范制式的“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方便。

(二)加大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力度。过去的一年,是全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一年,为保障《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把主动开展监察执法检查与受理举报、投诉相结合,全方位加大了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和查处违反《劳动合同法》等方面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54万件,比2007年增长了20.16%,结案率达到99.9%。通过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全年共责令有关单位与3.11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8.15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48亿元;责成1081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为1.36万名劳动者追缴社会保险费2319.41万元;清退风险抵押金310.37万元;共对违法情节比较严重的用人单位做出行政处罚1906件,罚款金额达到1234.73万元;同时,全市还做出行政处理180件,涉及金额3232.86万元;对3家有重大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社会公布。通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维护了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坚持主动出击,大力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突出重点、主动出击、查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的工作力度,全年组织开展了多次全市范围内的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一是在2008年“春节”前和2008年年底分别组织开展了全市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全市共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2325件,共计为3.99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6897.7万元;二是在全市开展的“春风行动”活动中,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依法取缔了非法职业介绍机构72户;三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2.07万户,责令有关用人单位与1.75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对239户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四是开展了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共突击抽查用人单位2536户,涉及劳动者8.9万人,为职工追发加班费91.1万元。

(四)全面推进“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工作。2008年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全市18个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选定了230个重点区域继续推进实施“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共涉及用人单位5969户,职工22.45万人。通过对选定的重点地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规范,共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21.4万份;责成631户用人单位为1.1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594.9万元;责成697户用人单位为2597名劳动者补发工资505.8万元;督促426家用人单位补办各类职业资格证书1.3万份;使规范区域内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由初期的76.8%提高到99.2%;社会保险登记率由初期的62.2%提高到98.1%;职工实际持证上岗率由初期的68.9%提高到95.1%。

二、2008年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几个突出特点

(一)中小型企业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在2008年查处的25394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中,发生在中小型企业的共23946件,占到违法案件总数的94.3%,已连续多年超过90%,突出的反映出当前中小型企业是发生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重点领域。

(二)克扣、拖欠工资的违法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2008年全市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的违法案件依旧占到全年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数量的首位,达到13435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52.9%。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尤为突出,占到查处克扣拖欠工资违法案件数量的69%;2008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讨薪事件比2007年增长了51.8%。说明在一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是一个突出的社会热点问题。

三、2009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一)落实市政府提出的“五无工程”要求,集中全力继续做好“无拖欠”的执法检查工作。2009年在迎来新中国建国六十周年之际,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继续做好“五无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无拖欠”工作具有特殊意义。2009年将着力从以下几个环节做好“无拖欠”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落实“无拖欠”工作的牵头作用,以强有力的行政管理手段,积极抓好“无拖欠”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继续发挥“奥运之年”在抓“无拖欠”工作中形成的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继续加强劳动、建委、公安、工会等几个部门的综合协调,尤其要建立和形成高效解决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三是要坚决落实做好“无拖欠”工作责任制,确保一方平安,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和所属部门落实“无拖欠”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街道(乡镇)落实“无拖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四是要把落实“无拖欠”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抓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上,主要城区要把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远郊区县在抓好面上“无拖欠”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协调区、县有关职能部门抓好“三无”工程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矛盾隐患排查工作;五是要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投诉渠道,发扬“奥运之年”落实“无拖欠”工作的拼搏精神,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便利。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管理网络体系。2009年全市要在健全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网络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各区县的具体情况,推行网格化监控的新模式。城八区要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个社区,远郊区县要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域和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重点乡镇。通过推行网格化监控工作,形成一种基层监察工作作用发挥的好、管理监控无盲区、应急处突反应快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格局,通过不断努力,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范围,逐步为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目前的被动执法转变到主动出击、查防并举创造条件。

(三)继续加大推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执法检查力度。《劳动合同法》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加大推动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力度,是促进企业建立规范有序的用工秩序的重要手段。2009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把继续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全年执法检查的重点任务,要继续针对重点领域和中小型企业群体,加大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检查力度,尤其是针对劳务派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专门组织力量集中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整顿。

(四)以推动“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为载体,大力夯实街道(乡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础。2009年要继续发挥街道(乡镇)优势,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把监察工作的重心下移,进一步夯实街道(乡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础,要按照标本兼治、从地域抓起、从源头上规范的原则,以发挥街道(乡镇)一级作用和夯实街道(乡镇)的工作基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为载体,以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情况书面审查工作为抓手,把街道(乡镇)一级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作用发挥好。2009年要继续在具备条件的街道(乡镇)选择重点区域推进开展“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程”的活动,通过开展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书面审查,从源头上加大治本力度,为降低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发案率奠定基础。

(五)针对突出问题,继续组织开展有声势的专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检查活动。2009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还将针对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工作以及拖欠工资等突出矛盾,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几次大规模的专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检查活动。

(六)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型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当前各类中小型企业成为引发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重点企业群体,对我市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已造成一定负面影响。2009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继续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监察执法力度。除了开展全市范围的执法检查外,各区县将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在辖区内适时组织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专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检查活动,遏制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大幅度增长的势头。

(七)加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9年全市将进一步强化查办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工作,完善投诉举报接待制度,尽可能地为群众投诉举报创造便利条件。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严格按照查办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一系列工作程序和制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纠、执法必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推荐 | 关闭 | 收藏 | 打印
最新发布
一周热点新闻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