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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亟须增加患方话语权

2017-01-20 09:49   来源:健康报

  广东省政协委员、汕头大学校长徐小虎建议,应修改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关规定,主动邀请至少1名以上由患方提名或推荐的具有资质的专家参加鉴定会议。(1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化解医疗纠纷的途径有多条,既可医患双方直接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来调解,还可通过打官司来厘清是非、分清责任。但患方最不愿走的一条途径也许就是打官司,一些人甚至要另辟医闹等非法途径,也不愿意走这条道。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打官司多半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鉴定的结果对官司的输赢具有决定性影响,但患方对医疗事故鉴定普遍缺乏信任。

  患方不信任医疗事故鉴定,是因为医学的专业性极强,他们没有话语权。尽管参与鉴定的专家看似具有中立的身份,但一个地方的医疗圈子就那么大,专家与涉事医生难免“低头不见抬头见”,相互包庇的可能性无法排除,至少患方会这么想。一遇医疗纠纷,医方总是劝患方走司法途径,而患方却不太愿意接受这一建议,原因就在于此。

  增加患方的话语权,方能提升医疗事故鉴定的公信力。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已开展了很好的尝试,比如增加鉴定过程的透明度、出台专家回避制度、邀请患方代表全程参与、由患方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等。这些措施可起到一定作用,但仍无法跳出熟人圈子,有必要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来提升患方的话语权。

  由患方提名或推荐专家参加鉴定,不仅提升了患者的参与程度,也可以让外地的专家参与进来,打破地域限制和熟人圈子。但要想把事情做得更彻底,则不妨探讨实施医疗事故鉴定代理制,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成为患方代理人。既然医疗事故鉴定代理成为一种职业,代理医生就会完全站在患方一边,医疗事故鉴定的公信力势必大增,成为化解医疗纠纷的理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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