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聚焦新医改 > 各地实践
武汉重症慢病患者可以不跑大医院了

2021-01-14 13:08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1月13日从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支持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推进分级诊疗,同时进一步方便我市医保门诊重症慢病患者就近复诊购药,经自主申报、各区审核受理、专家现场勘验等环节,我市确定首批28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试点,承担医保门诊重症(慢病)复诊服务。

  截至2020年9月,武汉市登记在册享受门诊重症疾病统筹报销待遇的参保患者达到43.4万名。1月13日,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医保门诊重症慢病复诊和购药服务下沉至基层医疗机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既方便患者就近、分散购药,也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 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试点

  目前,我市对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参保患者实行定点就医管理,由参保人选定一家具备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复诊。同时,患者还可依托定点医疗机构医生的处方,选定一家门诊重症慢病定点药店购药。目前,全市已有的27家门诊重症慢病定点药店均按要求配备专业执业药师,根据医生处方指导患者用药。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李毅介绍,药店只能对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服务。药店不具备看病条件和资格,不能进行医疗诊断。同时,重症疾病患者的病情往往比较复杂,需要医院的医生根据其病情变化进行检查、及时调整药物,保证用药安全。

  据悉,此次纳入试点的28家基层医疗机构均为我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同时均为我省(市)紧密型医联体成员单位。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纳入试点的28家基层医疗机构将在所属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指导下开展试点,承接的病种复诊服务不能超过医联体牵头医院的病种服务范围。由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统筹负责试点基层医疗机构所承担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参保患者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药品保障等工作。

  ■ 试点基层医疗机构最多可承担8个病种复诊服务

  据悉,我市相关部门对全市医保门诊重症慢病患者需求及申请试点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行了多次调研,并充分听取所在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的建议,将初期纳入医保门诊重症慢病用药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病种确定为8个,首批试点基层医疗机构最多可承担8个病种复诊服务。

  8个病种分别为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有关政策的高血压3级、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慢性重度肝炎及肝硬化、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 完善我市门诊重症慢病用药保障机制

  在启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门诊重症慢病服务试点后,我市将着重完善门诊重症慢病用药保障机制。

  我市将综合运用医保待遇、招采、医保支付、完善管理服务等方式,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合理选药、患者合理用药。包括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医生合理地进行成本控制和就医规范;持续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挤掉药价虚高部分,进一步满足门诊重症慢病患者用药需求。

  大力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双提升”,建立健全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包括在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方面对基层医疗机构给予一定的扶持。以我市门诊重症慢病患者就近获得方便快捷、安全有效、医保覆盖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为导向,推进医联体建设。

  在将门诊重症慢病患者引流回基层的同时,我市还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推动基层诊疗规范化。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