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季度,我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0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全社会投资中,城镇投资完成1032.7亿元,同比增长8%。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3.4亿元,同比下降20.3%。城镇投资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537.9亿元,增长8.9%。
1.基础设施增长5.3%。1季度,我市基础设施投资完成27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25.3%,与上年同期持平。
2.建安投资增长7.8%。1季度,我市建安投资完成49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44.7%,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3.民间投资增长35.5%。1季度,我市民间投资完成38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5%,高于全社会投资30个百分点;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34.9%,同比提高7.7个百分点。
4.工业投资下降21.2%。1季度,我市工业投资完成101.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2%,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9.2%,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
5.中央投资增长11.6%。1季度,我市中央单位完成投资19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地方单位完成投资914亿元,同比增长4.3%。
附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领域主要指标的统计范围、指标解释、数据来源及发布频率
1.统计范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两部分。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为城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全部农户),以及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
2.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城镇和农村非农户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的采集渠道为统计部门通过对农户的抽样调查获取相关数据,进而再推算总体。
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完成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之和。固定资产在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以及除上述三项内容以外的费用均计入固定资产投资额中。单纯装修投资、大修理性质的支出不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