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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药监局:校园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

2016-09-06 08:59   来源:北京晚报

  校园食品安全出了问题,校长将承担责任,受到问责。本市2日起推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首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今天上午,市食药监局对北京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小学、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的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记者了解到,今年海淀区所有中小学食堂将使用一种新型的表面清洁度检测仪,可以对餐具消毒效果进行实时检测。

  市食药监局局长丛骆骆表示,春秋两季既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季节,又是新学期开学伊始,市食药监局都会组织对学校食堂的安全检查,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唐云华介绍,以往校园食堂容易在进货采购、加工操作、人员健康等方面出问题,今年要求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首次提出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校园食品安全出问题,校长将承担主要责任。除学校食堂外,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也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药监部门还将加强对校园周边食杂店的检查,对屡次抽检不合格的小食品,采取同一厂家同一批次同一品种乃至同一地区食品暂停购进的严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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