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要闻 > 社会发展
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开始核查 以便发放老年补助

2011-09-29 08:50   来源:

  市民政局昨天表示,将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开展身份核查认定,以方便发放国家给予的老年生活补助。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老年生活补助。

  本市核定身份并发放上述补助的对象是: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2011年12月31日前年龄在59周岁以上(含59周岁,59周岁和60周岁以上人员分别统计)、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