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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后三年中国将再减少小煤矿4000余处

2008-10-17 16:02   来源: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近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四部门规划“十一五”后三年全国再减少小煤矿4000余处,其中彻底关闭2500余处、扩能改造(包括大集团整合改造)1500余处。力争实现到2010年小煤矿保留1万处以内的目标。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下达“十一五”后三年关闭小煤矿计划的通知》。通知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各地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规划,将“十一五”后三年关闭小煤矿最低控制目标、扩能改造和大矿托管矿井最低控制目标、以及2010年底最多允许保留小煤矿数量目标下达给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

    赵铁锤介绍,今年初以来,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德江副总理先后对小煤矿治理整顿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先进生产能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要求务必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

    2008年5月6日,张德江副总理在太原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上要求“务必加大整顿关闭小煤矿工作力度”,“从今年开始,要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到2010年把乡镇小煤矿数量压到1万处以内”。《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国保留小煤矿数量在1万处以内。

    据介绍,为了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十一五”后三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计划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正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以下相关措施:

    一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十一五”后三年关闭小煤矿计划的通知》,将“十一五”后三年煤矿整顿关闭小煤矿最低控制目标、整合改造和大集团收购兼并小煤矿数量目标落实到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是组织召开由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等14个部门参加的煤矿整顿关闭部际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十一五”后三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研究落实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完善煤矿整顿关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三是积极研究制定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各项鼓励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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