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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50万老人申领福利养老金

2008-05-13 10:49   来源:

  据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介绍,截至4月底全市48.26万老年人申办了“福利养老金”。

  一、全市受理情况

  自2月22日(正月十六)起,全市18个区县的315个社保所按照市劳动保障局的要求,全面开展福利养老金申领登记工作,截止5月5日,全市已受理符合申领“福利养老金”条件的人数达48.26万人,包括非农业人口12.26万,农业人口35.70万。其中房山、顺义、通州、平谷、密云等区县受理符合申领条件的人数已超过4万人。

  二、各区县便民措施

  (一)各区县各级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均召开了动员大会并组织了政策与操作培训,在人力、财力与物力方面进行补充和调整。

  (二)各区县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与宣传口径,在充分利用报纸、有线电视、网络、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宣传外,还发挥街道、社区最为接近老百姓的特点,组织多种有效措施将政策告之居民百姓,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到千家万户。诸如:发春联、印宣传日历、区(村)广播、现场咨询或入户解答。

  (三)由于服务的对象是老人,街道社保所面临服务方式、服务强度、服务力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验。为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各区县政府与劳动保障局对街道提出了工作要求,各街道社保所根据自身条件与情况,提供了多项便民措施,比如:开设专项服务窗口或辟出专门工作区域、安装专线电话、代行动不便或无文化的老人填写申请表、免费复印、提供开水、老花镜、设置便民座椅等。另外对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等有特殊困难的老人由街道社保所指定专人或劳动协管员入户进行登记。针对部分老年人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问题,各区县积极与本区公安部门协调,对需求的人员由公安部门入户为老人进行办证服务,受到老人和亲属的赞扬。

  三、专家提醒:“福利养老金”要在9月30日前申领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示广大参保群众,符合享受福利养老金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有三种情况要注意: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应在2008年9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申请手续,福利养老金将从1月起补发。10月1日以后办理的,福利养老金将从办理申请的当月起领取。二是2008年1月1日到4月30日满60周岁的老人,9月30日前到社保所申请,福利养老金从60周岁生日的次月起领取;10月1日以后申请的,福利养老金将从办理申请的当月起领取。三是2008年5月1日后年满60周岁的人员,在六个月内申请的,福利养老金从生日后的次月起领取,未按时申请的则从办理申请的当月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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