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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划分拟设统一导则

2026-04-09 08:20 来源:北京日报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具体如何划分,将有全市统一导则。为规范本市“门前三包”管理,市城市管理委制定的《关于规范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4月7日至13日。

  1985年,本市在全国首创“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对这一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管理办法。1999年,该办法首次进行修订,2025年再次修订。今年1月15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按照“门前三包”新规的要求,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市“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划分工作导则,且指导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制作“门前三包”责任告知书文本。

  记者注意到,此次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规范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包含《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划分导则》和《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告知书》两部分附件内容。其中,《导则》将“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划分为5大场景。一类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第二类为商场、写字楼、展览展销场所、门店、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单位、个人;第三类为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第四类是公园、景区、文化、体育和飞机场、火车站、公交场站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第五类则是建设工地的施工单位或者待建地块的建设单位。导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针对单出入口、多出入口、是否存在人行道等不同情况,明确了责任范围的具体划定规则。

  “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如果有争议怎么办?正在征求意见的导则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范围争议或交界情形下的处理机制。若责任范围跨不同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所在区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实际情况予以界定;若责任范围涉及不同辖区的交界地带,则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具体确定。

  过去,地铁站口的“门前三包”到底该归谁管,一直没有明确规定。有的地铁口曾经由属地负责管理,有的归地铁管,还有一些地铁口属于“模糊地带”,缺乏明确的管理责任人。而在今年1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规中,地铁站口首次被纳入“门前三包”范围。

  按照新规,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负责轨道交通出入口建筑物、构筑物外侧墙体向外延伸一定范围,以用地红线为基准。此次征求意见的导则进一步对地铁“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进行细分。其中,有人行道的,负责轨道交通出入口建筑物、构筑物外侧墙体向外延伸至人行道路缘石区域。有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绿化带的,负责轨道交通出入口建筑物、构筑物外侧墙体向外延伸至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绿化带外侧。不过,轨道交通出入口如果设在商场内、地下通道的,则不在“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范围内。

  此外,与《导则》一同征求意见的,还有《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告知书》。责任告知书主要涵盖责任人名称、责任范围四至、责任内容和报告渠道,功能在于明确责任人及其应履行的具体义务,并为日常监督与管理提供依据。记者注意到,新版责任告知书中的责任内容,也从过去的“包卫生、包绿化、包社会秩序”,调整为“包卫生干净、包容貌整洁、包环境有序”,扫雪铲冰、分类投放垃圾、不擅自设置地锁、栏杆、石墩等新内容均被写入责任告知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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