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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部署12项举措深化增值税改革

2019-03-13 00:00   来源:经济日报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增值税税率降至9%,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如何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3月12日,经济日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已于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了12项具体举措,强力确保改革落地。

  聚合力齐抓改革落实

  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深化增值税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上指出,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今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各级税务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好增值税改革、切实减轻实体经济税收负担,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实打实、硬碰硬,不折不扣狠抓落实,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责任分工,梳理任务清单,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加以推进。要确立更高的思想认识标准、政策落实标准、征管核算标准、服务宣传标准、督查督办标准,按照简明易行好操作的要求,细化实化操作办法,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考虑到实施时间较紧,任务很重,各级税务机关将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密切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有关监督部门指导,认真改进工作,把这项重大改革落实好。

  提供优质便捷纳税服务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税务部门从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的举措,力求以更多的办税便利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增值税改革红利。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针对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痛点堵点,综合施策,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将指导各地优化办税服务,紧扣纳税人诉求,回应纳税人关切。各级税务机关要确保政策施行后,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

  针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培训辅导工作,《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加强培训辅导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开展好税务系统内部和面向纳税人的辅导培训。税务总局将组织“一竿子插到底”的视频培训,相关业务部门要及时做好热点问题、疑难问题的审核工作,统一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渠道的咨询解答口径。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对纳税人进行全覆盖、分阶段、强重点的政策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操作培训,特别是做好新旧政策衔接的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准确适用政策,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深化增值税改革离不开稳定高效的征管信息系统作支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税务总局正在开展金税三期、增值税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等信息系统的修改完善、联调测试及维护升级工作。各地税务机关将及时做好电子税务局的改造升级,与金税三期系统增值税申报功能的联调测试和上线工作,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严督实考算清减税账

  据了解,税务总局已将深化增值税改革等减税降费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各级税务机关也将对改革工作逐项梳理,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善督查和考评内容,细化考评指标,严格绩效考评,确保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为切实打造减税核算“铁账本”,税务总局已制定改革后续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方案,将对省税务局使用分析平台开展减税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效,高标准做精核算统计,夯实数据质量,全面反映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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