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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央财政出台保费补贴政策支持制种产业发展

2018-08-09 15:35   来源:人民网

  日前,财政部、农村农业部、银保监会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金融司就此做了相关解读。

  据了解,种子是粮食生产的根本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生产。与此同时,我国制种保险投保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参保率仍然较低、赔付率较高,在防范种业生产中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鉴此,中央财政有必要出台制种保险的支持政策,推动建立市场化的种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

  财政部方面认为,中央财政给予具有较强正外部性的制种保险保费补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对稳定种子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通知》的出台有利于构建市场化的种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有利于制种保险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合力。

  财政部方面指出,中央财政制种保险保费补贴,属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简称《办法》)。

  在补贴比例方面,《办法》规定,为保持政策统一,补贴比例按照《办法》规定执行,即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中农发集团等中央单位补贴65%。

  在保险标的方面,《办法》规定,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的制种为,符合《种子法》规定、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或经当地农业部门备案开展的水稻、玉米、小麦制种,包括扩繁和商品化生产等种子生产环节。保险责任除普通的自然灾害、病虫害外,还包括其他可能导致质量损失的各类风险,如花期不遇、自交结实等。

  在保险金额方面,《办法》指出,与普通大田作物相比,制种生产成本已处于相对较高水平,针对制种的农业保险技术也较为复杂。在开展初期,为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制种保险的保障水平为直接物化成本,暂不包括地租成本和人工成本,后期可随着试点经验的积累,研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财政部方面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积极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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