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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及春节期间煤矿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12-26 07:30   来源:首都之窗

  京发改〔2015〕2759号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元旦即将来临,传统佳节春节也紧随而至,值此年终岁末、辞旧迎新之际,为充分做好本市煤矿生产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按照全市安全大检查的有关要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分专业、分层次逐级做好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严格实行闭环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排查取得实效,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各煤矿要深刻吸取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井下运输皮带、电缆、风筒等非金属材料的检查力度,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使用。要严格落实火工品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雷管、炸药等火工品的存贮、运输和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消防管理工作,加大对使用煤炉取暖单位和员工的巡查频次,节日期间设立指定的烟花爆竹燃放点并派专人看护,禁止在井口、重要电力设施、易燃物等附近燃放。

  三、严防“三超”科学合理依法均衡生产

  要严格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北京煤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矿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15]107号)要求,坚决做到“三落实、四加强”。要严格按照采掘工程部署方案、劳动定员人数及公告生产能力等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突击生产行为。要充分保证生产布局合理,各系统健全可靠,坚决做到依法依规生产。

  四、坚决贯彻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关于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工作,尤其是节日期间安排生产的煤矿,矿领导必须按照正常的计划轮流带班下井,加强对井下生产一线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盯岗工作,对不能正常执行带班制度的煤矿,一律停产放假。

  五、严格执行停产复工相关规定

  安排停产检修的煤矿或工作面,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风机、水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设备的正常运转。复工前,集团公司及各煤矿要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复工验收标准及程序,对井下各生产系统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复产一个”,严禁走过场、搞突击验收和形式验收。

  六、广泛开展员工思想教育工作

  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多、放假周期长、人员流动大,各煤矿要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报刊等形式向广大员工、尤其是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宣传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坚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七、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煤矿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专人值班,并有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带班,保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协调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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