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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2014-10-15 09:04   来源:首都之窗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党委:

  经市委同意,现将《北京市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2014年10月10日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培训,特别是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集中教育活动,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广大党员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首都科学发展中,充分体现了先锋模范作用。

  当前,首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任务重大而艰巨,对全市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广大党员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而奋斗,凝聚起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奋力谱写中国梦的首都篇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不断加强本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首都科学发展,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继续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首都党员队伍素质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全市党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首都党员队伍,积极为首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贡献。

  围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经过5年努力,初步构建与首都改革发展事业相适应,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符合,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开放有序、务实高效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党组织为主实施的管理体制;形成理论武装、党性修养、道德教育、知识普及、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内容体系;形成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组织调训与个人选学、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形成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教材、师资、经费等资源合理配置、服务基层的保障机制;形成指导与服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职责明确、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坚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3.坚持服务党员、分类施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党员特点,分类施教,增强针对性,实现全覆盖,让党员作评价,从基层看效果。在教育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教育。

  4.坚持基层为主、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统筹,整合资源,重心下移,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坚持总结提升、继承创新。遵循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律,在继承优良传统和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培训内容、方法、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党员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二、培训内容

  (一)坚持以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培训

  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刻把握北京作为首都,对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和提升道德素质的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学习马列主义经典结合起来,与党员思想实际和首都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党员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辩证关系,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北京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和在北京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教育培训,组织引导党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把握好“中国梦”是人民的梦这一本质属性。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和必修课,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遵守工作纪律,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纪律性。

  3.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围绕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时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深入解读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疑释惑、传递正能量,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精神上来,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深化首都经济体制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加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深刻领会全面深化首都各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增强服务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

  4.加强党员意识教育培训。充分认识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把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保持政治本色,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岗位上,讲党性、顾大局,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日常生活中,明辨是非,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真正实现党员在单位中争做好职工、在社区(农村)中争做好居民(村民)、在群众中争做好榜样。

  5.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结合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以及网络技术等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党员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思路,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针对不同领域特点,分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根据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担负任务和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培训。

  对农村党员,重点围绕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农村稳定开展培训。

  对街道社区党员,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开展培训。

  对党政机关党员,重点围绕服务中心、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改进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开展培训。

  对国有企业党员,重点围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深化企业改革、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培训。

  对事业单位党员,重点围绕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提高绩效、促进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开展培训。

  对学校党员,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具有扎实学识、永怀仁爱之心,争做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教师开展教师党员培训;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学生党员培训。

  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重点围绕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党员出资人的教育,围绕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议、支持党的工作、积极履行党员义务、促进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的发挥开展培训。

  对社会组织党员,重点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团结凝聚群众开展培训。

  对离退休党员,重点围绕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开展培训。

  三、重点工作

  (一)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

  着眼于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服务大局、引领科学发展能力,服务群众、凝聚人心能力,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基层党组织换届后,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培训。

  重点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首都改革发展形势任务教育、基层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基层工作方法培训。采取集中轮训、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市委组织部每年根据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首都改革发展实际,确定培训主题,会同市委有关部委举办机关、高校、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负责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普遍培训。

  (二)党代表培训

  着眼于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强化党代表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党代表在参与党委决策、民主监督、党的自身建设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党代表集中轮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不断增强党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重点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代表任期制等党内制度法规培训,首都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形势任务教育,党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发表意见建言献策、调查研究等履职实务培训。集中轮训采取集体学习、交流研讨、实地观摩等方式,日常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以活动代训、干部在线学习等方式。

  市委组织部在市党代会召开前,组织新任职代表集中开展初任培训,以后每年结合中央、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首都改革发展问题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举办市党代会代表履职专题培训班,确保每个党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轮训。会同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定期举办示范培训班。各级党委负责组织本级党代会代表的普遍培训。

  (三)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培训

  着眼于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熟悉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党务工作规律,精干、高效的党务干部队伍,着力抓好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和个人修养,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重点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首都深化改革形势任务教育,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本知识、党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流程,以及纪检、宣传、统一战线等其他党务知识的培训。同时,注意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的思想品德教育和以强化公道正派理念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采取集中轮训、网上课堂、实地参观考察、研讨交流等形式,增强培训效果。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有关部委举办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负责组织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普遍培训。

  (四)农村和社区党员远程教育培训

  着眼于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高街道社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能力,促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在集中教育活动和党员日常教育中,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平台,抓好农村和社区党员教育培训活动。

  针对农村党员和街道社区党员特点,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形象、直观、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和致富技能、城市公共安全知识等方面培训。

  市委组织部每年举办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管理员和课件制作人员示范培训班,各区(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本区县站点管理员和课件制作人员集中轮训工作。建立远程教育学用评估办法,以评促学,以评促用。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

  着眼于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增强社会责任,提升素质能力,促进技能进步。

  重点开展党史党建知识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近代史教育、首都改革发展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岗位成长培训。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社会工委、市工商联举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示范培训班。各区县委、市委有关部委负责组织本区县本系统所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集中轮训工作。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六)新党员培训

  着眼于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坚定理想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抓好新党员教育培训。

  重点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围绕新党员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结合个人成长、成才和事业发展,开展形势政策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一次集中培训。

  新党员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新党员参加集中培训情况作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

  (七)流动党员培训

  紧密结合首都流动人口多,流动党员多,特别是高知识群体流动党员多的实际,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创业就业能力、服务首都改革发展,切实抓好流动党员教育培训。

  重点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北京市市情、生产经营技能、业务能力等培训。采取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个体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等方式,灵活开展流动党员教育培训。

  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培训方式,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的日常培训,流出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跟踪培训和返乡后的培训。要把流动党员群体纳入全市党员教育培训体系,在各级培训班次、网络学习、经费保障等方面与本地党员同管理、同保障。把流动党员党支部书记培训列入市级示范班和区县重点培训班次。

  (八)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着眼于提高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增强服务首都科学发展的本领,以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城镇失业职工党员、退伍转业军人党员为主要培训对象,切实加强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针对不同党员群体,重点进行职业技能、实用技术、专业知识、创业就业技能等方面培训,努力使党员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

  各级组织部门与农业、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部门密切配合,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特别培训计划、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及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就业培训等培训项目中。

  四、工作措施

  (一)注重多措并举,丰富党员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

  1.加强示范带动。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分领域、分专题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举办相关示范培训班,指导和推动面上培训工作开展。

  2.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根据中央、市委要求,结合党员实际,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

  3.加强典型教育。采用巡回报告、在线互动、观看电视片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平时注意挖掘和树立身边典型,市、区(县)分级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进典型库。同时,运用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党员。

  4.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各级组织部门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解疑释惑。推广区(县)委书记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为基层党员讲党课的做法。

  5.开设“流动课堂”。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等,深入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力求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培训课堂。

  (二)创新载体手段,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现代化水平

  1.加快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优化升级。按照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级教学平台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安全支撑能力和教学服务水平,并做好基层站点设备的更新换代。积极推动远程教育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进国有企业、进重点产业园区等党建工作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扩大远程教育覆盖面。促进远程教育资源与其他党建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现远程教育由单一教育平台向综合服务平台转变,提高学用水平,努力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2.推进首都党员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充分依托信息技术手段,从首都党员教育工作需要和党员成长发展需求出发,整合相关公共开放资源和市属党员教育网络资源,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构建党员教育门户网站,形成全市党员共同的“党员网络之家”。适应手机日益成为人们重要生活社交工具的大趋势,升级“北京手机党校”手机报,基于手机、平板电脑等载体建设党员教育移动终端网。实现互联网、移动终端网、平面媒体网、广播电视网的“四网”融合互通,方便党员快速、实时开展学习交流和参加组织生活。

  3.促进党员教育全媒体覆盖。遵循教育培训规律和媒体发展规律,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教育培训。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建立网上党校,开办网络培训班,组织党员上网学习、在线培训,鼓励党员参与网上论坛、QQ群、博客、播客、微博、微信等互动交流。继续在北京电视台、《北京党建》数字电视多媒体平台和区县电视台开办党员教育栏目。积极推动在党报、党刊、电台等媒体开设党员教育培训专栏,实现全媒体覆盖。

  (三)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党员教育培训的有序推进

  1.加强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基层党校的主要任务。强化党校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方面的特色优势,加强学科建设,改善各级党校特别是基层党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村(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和党员电教播放网点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整合利用文化活动中心(站、广场)、社区服务站等群众活动场所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发挥综合效益。充分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科技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在党员相对聚集、辐射效应较强、教育培训功能比较完备的区域,建立市、区(县)级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2.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市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发制作重要题材专题教育电视片和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教学课件,定期开展全市党员教育电视片和教材展示观摩交流活动,为基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提供一批精品课件。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可组织编写制作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实用适用的党员教育培训材料。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党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开展读书活动。

  3.优化党员教育培训师资。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要求,建立完善市、区(县)两级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充分利用北京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总部等机构密集、各门类人才荟萃的优势,选聘党校和高校教师、专家学者、领导干部、模范人物、乡土人才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建立师资遴选和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

  4.保障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国有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纳入企业预算;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市管党费安排党员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市级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党员教育培训教学资源开发,择优资助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项目等。

  5.推动优质培训下基层。党政机关和各级党校要带头以各种形式送教下基层。市属国有骨干企业和高等学校要发挥优势,采取派教师到基层办班授课和请基层党员进企业进学校培训等方式,与相对欠发达基层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培训。按照市委关于对口支援的统一安排,有关部门和区县要在师资队伍、培训基地、网络站点建设和骨干人员培训等方面,积极支持对口支援地区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强化制度建设,营造求真务实的良好学风

  1.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集中轮训制度,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要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系统中心工作,每年就党员集中轮训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别、分专题组织实施。

  2.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累计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6学时。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培训学时计入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员集中教育活动,保障党员参加集中教育活动的时间。对因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中教育活动的党员,应灵活把握。

  3.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完善以专题讲座、学习汇报、理论研讨等形式开展的定期述学制度;以专项考试、综合性考核等形式检验学习成效的考学制度;以理论水平、理论素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风气和实际应用能力等为评价内容进行民主评议的评学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管理,联系实际开展教育培训。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联系实际教学,善于解答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党员要自觉接受教育培训,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市、区(县)两级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负责分类指导、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职责,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推进党员教育培训理论创新。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检查,研究制定督促检查办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每年对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区、各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结果纳入全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组织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2016年对各区县、各系统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或年度工作计划。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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