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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养老机构可免费拿地
2013-11-25 03:07 来源:北京青年报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今后将由政府部门划拨土地,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2013年北京市首次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并明确将计划供应100公顷。
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在限定地价、规定配套建设和提出管理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招拍挂等方式供地。此外,企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的营利性养老机构,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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