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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严控成品油电价调整连锁反应 禁搭车涨价

2008-06-21 18:04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发出通知

  要求严格控制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的连锁反应,严禁搭车涨价

  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通知》重申,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后,各地要确保液化气、天然气、居民生活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等价格不得提高。出租车运价暂不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近期要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解决。严格执行发电用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通知》强调,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后,要确保相关补贴资金足额限时兑现到补贴对象手中。要严格控制下游产品涨价范围和幅度,督促经营者降低成本,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要通过继续清理整顿收费,加大政府规费减免力度,努力减轻经营者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要综合采取各种措施,严禁放开商品趁机搭车涨价,变相涨价。继续抓好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以及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落实。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工作纪律,各级政府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对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者和主要领导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发展改革委通知做好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自7月1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198亿元补贴资金确保成品油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6月20日起,国内成品油价格每吨调高1000元。为确保成品油价格改革顺利实施,有效缓解成品油调价对部分困难群众和社会公益性行业的增支压力,中央财政已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当日紧急拨付补贴资金198亿元,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和种粮农民给予补贴。其中: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五类补贴对象增加补贴资金120亿元;对种粮农民再次增加农资综合直补资金78亿元。

  中央财政下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7.8亿元

  为应对成品油等价格调整对城乡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进一步安排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从今年7月1日起按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0元提高补助水平,中央财政为此下拨补助资金37.8亿元,其中城市低保为18.5亿元,农村低保为1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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