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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布三项电动自行车新标准 电动自行车禁加装车篷座位

2021-12-21 15:13   来源:北京晚报

  电动自行车每次最长充电时间不宜超过8小时,严禁采用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等方式充电,严禁在密闭空间或烈日及高温环境下充电。《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三项团体标准近日发布。记者了解到,这是地方电动自行车行业同类标准的首次发布。

  如何使用?

  禁加装车篷、座位

  电动自行车该如何购买、使用、停放、充电、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为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提供了专业指导。

  部分对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违规拆改被明确禁止。指南提出,购买人不应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加装、改装,不应更换不符合该产品强制性认证配置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此外,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也被禁止。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等行为更是不被允许。

  如何停放?

  远离加油站等停放间距超5米

  电动自行车停放也有讲究。按照指南的要求,电动自行车宜停放在开敞式或半开敞式专用停放场所,不应停放在室内及建筑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电动自行车应远离燃气设施、变配电设施、锅炉房、加油站等危险场所停放,间距大于5米。宜远离建筑物外墙停放,车身周边2米范围内无可燃物堆放。应避免在污水井、下水道、化粪池等区域的上部地面位置停放。电动自行车长期停放时,应及时切断主电源,并存放到阴凉处。

  电池如何充电?

  严禁在烈日下充电

  蓄电池应如何正确使用和保养?《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提出,电动自行车每次最长充电时间不宜大于8小时。充电前,应关闭电动自行车电源并拔出钥匙。

  若电动自行车配备的是铅酸电池,如长时间存放时应充足不低于50%电量的电,且每隔一个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若配备的是锂电池,如长时间存放时应保持电量在30%至50%区间内,且每隔一个月进行一次完整的充放电循环。

  严禁采用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等方式充电。严禁在密闭空间或烈日及高温环境下充电,不应将充电器放在鞍座或尾箱内充电。

  锂电池应有故障报警功能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提出,电池还要能采集数据、能通讯、能故障报警。即使电池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受到挤压、跌落,电池组也应“不起火、不爆炸”;受到机械冲击,电池组还应“不泄漏”;如遇浸水,电池组同样应不泄漏、不破裂、不起火、不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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