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解读·评论
北京市出台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30条

2021-05-14 10: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今年2月1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4.0版正式发布。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相关改革工作,出台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工作方案将主要任务细化为30条,涉及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完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优化政务服务、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多个方面。

  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方面,工作方案推出了五大重点举措。首先,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中提到,将对全市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一般性经营。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自由贸易试验区力争达到150项。

  其次,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包括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探索简化登记企业相关协议决议等过程性文件。不断完善以“e窗通”为基础的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强化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再次,持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注销通知书电子送达功能,积极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此外,还包括持续推进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探索“证照联办”新模式等。

  在完善监管执法机制方面,工作方案提出,要实现各部门涉企“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不低于90%。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实现执法检查人员“应纳必纳”等。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