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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振兴的五大误解

2019-03-13 09:19   来源:每经网

  乡村振兴成为热门话题,2018年9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发布。笔者近期对一些中西部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调研,既感受到乡村振兴工作的热气腾腾,也感受到基层对乡村振兴工作的一些困惑乃至误解。

  笔者认为,乡村振兴,需要谨防五大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以增加乡村人口为目标。一些基层干部,认为乡村振兴的标志是本乡本村人越来越多了,就是兴旺了,就是振兴了。笔者认为,这个思路是错误的。乡村最大的矛盾是人地矛盾,吸引几个能人回乡可以,吸引太多青壮年回乡,一定出乱子。笔者以为,乡村振兴是要把人均收入提上去,而不是把规模做上去。不要被所谓农村“空心化”的说法误导,事实证明,农村空心化(青壮年都外出了、只留老人妇幼在家)确实带来农村衰败,但并没有带来农村崩溃,农村没有乱。大量农村青壮年、剩余劳动力进城了,把就业压力、治安压力、维稳压力转移到城市,然后通过打工收入反哺滞留农村的父母妻儿,保障后者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这也许不是最优,但起码是次优。如果大量青壮年都在乡里村里,又无所事事,就会无事生非,那乡村就乱了。决不能做大而不强的乡村,更不能以考虑乡村回流人口作为振兴考核指标。从这个角度,笔者坚持认为,乡村振兴,一定是减少农民而不是增加农民,一定是减少非农就业而不是增加农业就业。所以,乡村振兴绝对不是逆城镇化,而是要与新型城镇化国家战略紧密协同,共同促进高质量城镇化的实现。

  第二个误区是以扩大产业规模为目标。乡村产业,首先要环保、生态,其次才是要赚钱、能切实给农民增加收入,第三是解决就业,尤其老弱病残的就业。但目前来看,乡村就业压力并不急迫,主要是增收压力大。片面追求乡村产业规模,把乡村看做是城市之外的又一个生产基地,就违背了乡村与城市的分工体系。乡村振兴,是为了生态(环境生态、社会生态、文化生态),而不是为了生产。振兴什么样的乡村产业,要达到什么用的目标,要多多想清楚,是解决就业问题,还是解决收入问题,收入方面,是解决农户个人收入,还是集体收入、政府收入,这直接涉及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还是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产业。不同产业的效果很不一样,需要的政策扶植也很不一样。

  第三个误区是所有乡所有村都要振兴。笔者认为,乡村振兴,是整体上的振兴,不意味所有乡村都一定要保留、都要振兴。有条件的、基础好的特色村,应该支持做大做强和鼓励周边乡村向其靠拢乃至合并。基础条件很差、地处偏远的村落,要努力动员整村迁居。动员不了,也起码顺其自然,全国已经有数万个自然村消失。切不可以保住哪个村为军令状来考核要求干部。该消失的村庄就要让其消失。加快脱贫同时,创造条件恢复生态。

  第四个误区是将振兴与脱贫相互混淆。脱贫解决的是绝对贫困,乡村振兴是长期事业,包括一部分绝对贫困的脱贫,但更多解决的是相对贫困。相对贫困是不可能完全消失。只要有人在,就有差别和分化。城乡之间,非农业与农业,在劳动生产力上的差别,天然具有鸿沟。希望一次分配就抹平差别,不客观不现实,违反经济规律。只能通过二次分配来缓解初次分配的差别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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