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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税专家:国地税改革大势所趋 成果将惠及普通纳税人

2018-07-05 11:46   来源:每经网

  今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决定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三个月后,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的国税局、地税局正式合并统一挂牌。国地税时隔24年的再牵手,是大势所趋,也将影响深远。

  事实上,这次关系到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务机构改革,共分为七个主要阶段。省级国地税的合并挂牌,正是作为“改好省局树样板”一步,开启了改革七大步骤的具体实施操作阶段。

  而作为“省局样板”之一,四川省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顺次往下,各市级国地税的挂牌合并工作也已于今日(7月5日)正式启动。

  改革分七步走,步步为营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市、县、乡4级税务机构,面向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在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动员讲话时曾表示。

  按照总体上比部委层面改革稍后一些、比地方机构改革稍前一些的进度安排,本次税务机构改革具体分为:统一思想保稳定、顶层设计定方案、动员部署鼓干劲、改好省局树样板、市县推进全覆盖、总结经验找差距、优化完善再升级,共七个主要阶段。

  王军指出,6月15日各省级国地税的合并挂牌,正是在基本完成前三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入了“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县局改革”的具体实施操作阶段。

  那么,省级国地税合并挂牌后,究竟有哪些具体的变化?

  在6月27日,联合国确定的第二个“中小微企业日”之际,四川省经信委、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主办的“2018年四川省‘税务助企’市(州)行活动暨中小微企业财税政策大宣讲活动”在成都启动。

  据了解,这也是国税地税合并、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挂牌后的首次税务助企市(州)行活动,关于国地税合并的解读自然成了宣讲内容之一。

  活动上,众智联邦财税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财税专家刘思远,就专门为双创企业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做了《新时期财税企业风险管控》的主题讲座, 解读了关于6月15日省级国地税合并后的改革事项。

  他梳理总结,改革事项主要包括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新机构名称;原国地税事宜由新机构承继;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只需提供一套办税资料,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税费征管事宜暂按原规定办理等等。

  而现场多个企业财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省级国地税合并改革暂未影响其具体的税务申报工作。他们普遍猜测,或许省级样板做好之后,市级或县级的合并才将使企业税务申报的具体流程手续等逐步改革。“毕竟税务工作千头万绪,分步改革确实十分必要,否则企业也将不知所措”。

  24年后再牵手,大势所趋

  我国国税和地税的分离始于1994年,距离如今再牵手,时隔整整24年。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刘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我国的税制改革历史看,国地税再合并可谓“大势所趋”。

  她指出,1983年我国全面推行了利改税。利改税,即把国有企业的上缴利润改为缴纳所得税,这正是现代意义的税收在中国全面推行的滥觞。到1994年以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只有一个税收征管系统,中央税收主要靠地方税务局征收。

  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冯莉介绍,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是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改变了过去财政承包制的做法,将所有税收按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

  而作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地税机构分设对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高“两个比重”,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相应的,为了保证中央政府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征收,同时加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国地税分设确实实现了当时的目标,这是其功劳”刘蓉坦言,“但24年的国地税分设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其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冯莉认为,最突出的问题是纳税人为了履行纳税义务所需要支出的成本,即称为“奉行成本”或“遵从成本”也大大上升。“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国地税的信息系统不兼容以及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纳税人需要向国税、地税重复报送涉税资料,接受两个机构的税务检查等,遵从成本比较高。”

  其次,刘蓉指出,国地税分设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行政效率,且可能产生具体工作上的摩擦。“举例来讲,如增值税由国税局收。但是它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附加税,包括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则是‘税上税’,是依据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征收的,那么中间的问题就来了。”刘蓉指出,增值税消费税由国税局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等由地方税务局征收,核对征税基础的工作不可避免。“双方信息沟通时,客观上就可能产生工作上的配套摩擦问题。”

  除此之外,刘蓉认为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下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财政需要也正与日俱增。

  相关学者普遍认为,国地税合并以后正好能够有效地针对上述痛点,有望使问题迎刃而解。

  纳税人受益,影响深远

  实际上,国地税的合并不仅是大势所趋,也已客观有了很好的改革条件。

  冯莉认为,从税制改革的角度看,随着近年来“营改增”的不断推进,营业税作为主要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地方主体税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国税与地税的征管范围和征管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为国地税合并创造了条件。

  而如今,已正式启动的国地税机构改革,其影响也必将极其深远。

  首先,冯莉指出,在分税制条件下,办理税务登记和违规处理都是两套系统,增加了纳税人负担。合并后,在程序上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释放了改革红利,对促进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其次,她还认为国地税的合并有利于整合资源。“国税、地税在执法口径上并不完全一致。合并后,统一税务执法标准、共享税务信息,能有效提升税收征管能力。”

  针对这一点,刘蓉进一步指出,执法标准的统一“还将有利于维护企业之间税收的公平竞争,对企业是好事。”

  总体来看,国税地税合并是一项利国、利民、利税、利企的有效措施。这项改革,不会导致中央地方财政混库的问题,也不会导致地方挤占中央财政收入的问题。税收收入可以按财政层级、分比例入库,已没有技术障碍。

  不过相关学者也坦言,国地税合并如今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改革难点可能将逐渐显现。其难点可能主要集中在人员配置,以及国地税的业务的差异性。

  刘蓉指出,整个税务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指导,“该系统是一个庞大的队伍。”她感慨,“可能从来没有哪个机构,是在这样一个庞大基数的队伍上来进行合并的,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

  而冯莉则对这两个可能面临的难点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首先,针对人员配置问题,她建议应根据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下达的编制数,通过自然离退休、空编考录公务员等综合手段,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另外,对于国地税的业务存在差异的问题,她认为则可通过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来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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