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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购买内容涵盖教育养老融资等领域是禁区

2018-06-28 00:12   来源:每经网

  6月26日,财政部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以及禁止购买内容等方面。

  征求意见稿延续《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的规定,列出八项禁止购买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货物和工程、服务与工程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何代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政府购买服务不应该成为地方债务扩张的理由,此外,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也不应该成为无限扩大公共支出的理由。在当前政府债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随着人力成本等因素上升,政府更应该规范购买服务,平衡价格和质量的关系,同时保持政府财政的可持续性。

  购买服务包括医疗住房等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及合同等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包括教育、就业、人才服务、社会救助、养老、扶贫济困、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科技推广、文化、体育、公共安全、交通运输、农业、水利、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城市维护、公共信息等领域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政府购买服务对于提升残疾人享受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作用显著。例如,2017年,江西省九江市免费为800名城乡残疾人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购买413个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购买1334个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安置农村残疾人就业。

  养老也成为各地投入政府购买资金的重要领域。青海省海东市投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6957万元,已建成各类公办养老服务机构28所,民办养老机构3所,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24所,医养融合服务机构4所,农村互助幸福院755个。

  禁止融资用于政府购买服务

  记者注意到,2017年5月,财政部曾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征求意见稿进而明确八项禁止购买内容。包括: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管理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货物和工程;服务与工程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购买主体的人员聘用,属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范的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由政府提供的效率效益明显高于通过市场提供的服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已有地方政府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遭到财政部问责。

  2015年9月28日,驻马店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承诺将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本息列入市财政中长期规划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资金6.4亿元。2017年1月,财政部向河南省反映了驻马店市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并提出了处理建议。

  此外,2017年6月,据审计署披露,在财政部发文明确要求不得将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情况下,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违规与项目承建企业签署兴泾镇回乡风情特色小镇城镇化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并承诺将19.65亿元购买服务价款纳入银川市财政预算,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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