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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逐年下降 降本增效 加强收费清理

2017-08-21 09:21   来源:人民日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27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这是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之后,再次就物流降本增效发出的重要文件。这份文件提出了哪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对促进物流行业转型升级、降本增效有何重要意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各环节税率未统一,证照办理审验重复繁琐

  “物流业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贺登才说,2016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达11.1万亿元,占GDP的比率为14.9%,虽连续五年保持下降,但仍有较大潜力。我国公路货运量、铁路货运量、港口货物吞吐量、快递业务量均居世界第一位,物流市场规模稳步扩大,物流供给质量逐步改善,但仍有“短板”。在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成本趋紧的情况下,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整体上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降本增效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呈逐年下降态势,2013年为18%,2014年16.6%,2015年16%,2016年下降为14.9%。虽有产业结构变化和统计数据调整的原因,也显示出物流降本增效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实体经济要求、形势发展变化、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物流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也到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遇到许多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调查,业内企业反映强烈的政策问题主要有:“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物流业主要是公路货运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个体运输业户无法在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物流业各环节税率仍未统一;货运司机及运营车辆证照办理、审验及检验、检测重复繁琐,公路执法行为不统一、不规范,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电动三轮车快递配送限制较多,影响“最后一公里”通达等。

  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应从企业和政府两方面发力。企业应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经营策略,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提高运作效率和效益;政府应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降低制度性成本是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的着力点

  《意见》提出的27条政策措施针对性强,基本上涵盖了当前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重点突出,切中要害。特别是这些措施瞄准多年来累积的“老问题”,提出了新的政策措施,“干货”比较多。

  “降低制度性成本是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的着力点。”贺登才说。《意见》提出:做好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相关工作、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加强对物流发展的规划和用地支持、加强和完善一批国家级物流枢纽、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等。对政策措施,《意见》都明确提出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政策效果值得期待。

  物流业涉及领域广、管理部门多、协调难度大。《意见》对那些条件不太成熟、暂时彻底解决有困难的问题,也提出了目标和路径。如,统筹研究统一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收费水平、开展仓储智能化试点示范、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物流行业信用体系、探索开展物流领域综合改革试点等。“业界迫切期盼各有关部门按照‘物流27条’提出的部门责任分工,抓紧落实到位,真正收到实效,增强行业企业以及广大从业人员的获得感。” 贺登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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