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
2017-2020每年安排8GW光伏领跑者指标。
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西藏、海南等市场消纳好的地区,根据本区规划,有序开展工作。
河北、山东、河南、江西、湖南、湖北、云南、广东等提前使用2017年指标的,2017年超过500MW新增规模省份全部用于扶贫。
农业大棚、畜牧养殖按集中式电站纳入规模管理。
甘肃、新疆(含兵团)、宁夏,暂不安排2017-2020新增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