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解读·评论
扩大跨境电商试点“一石三鸟” 评论

2016-01-07 09:41   来源:新华每日财经分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家认为,扩大跨境电商试点既可用新模式为当前低迷的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又能促进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同时还能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中西部口岸的布局,可谓“一石三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将东部沿海地区视为开放前沿,中西部地区的对外贸易发展滞后。有鉴于此,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推进双向开放。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及以中西部地区为主力的中欧班列的开通,中西部地区正逐步从开放末梢走向前沿,我国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正在形成。

  此次常务会议提出,按照合理布局、注重特色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在东中西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进出口和电子商务规模较大城市,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也体现了中央对加快中西部地区开放的政策支持,有助于更好借助电子商务这一新模式,为中西部地区的对外贸易发展插上翅膀,并与蒸蒸日上的中欧班列对接,形成中西部地区贸易与物流的协同发展。

  与此同时,在世界经济增长连续多年低于3%的大环境下,我国对外贸易正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进出口持续“双降”态势。2015年前11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为22.08万亿元,同比下降7.8%。其中,出口下降2.2%,进口下降14.4%。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却呈蓬勃发展态势,前11个月,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3%。服务于对外贸易的跨境电商也正悄然跟进。

  当前我国正大力推动外贸优进优出、升级发展,发展跨境电商既可扩大我国产品出口的辐射范围,又可借助这种更加便捷高效的新模式,丰富我国进口产品的种类和来源地。因此,此时扩大跨境电商试点,不仅能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缓解我国外贸压力,还能促进外贸优进优出。

  此次常务会议还提出,积极稳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求复制推广“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两个平台”等经验做法,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去年2月,国务院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单一窗口”的推进时间表:2014-2015年在沿海各口岸建成“单一窗口”;2016-2017年,在全国各个口岸建成“单一窗口”。从我们的调研来看,目前“单一窗口”的推进仍面临不少障碍,其中就包括口岸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通过跨境电商试点,推广线上“单一窗口”,有助于通过信息技术来加速部门间的信息互换,同时推动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

  2015年3月,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经过不到一年的试点,试验区已总结出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除线上“单一窗口”外,还包括信息共享体系、在线金融服务体系等六大体系构建。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