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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城乡教育经费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5-11-19 13:31   来源:光明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改进公共服务措施,以持续简政放权便利群众办事创业;部署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决定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

  人们经常说,教育的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教育的公平是底线的公平,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之间的发展存在差别,导致城乡之间的教育经费标准,其实是“二元制”的,也就是城镇地区更高,而农村地区相对较低。尽管这样的差别有历史原因和现实背景,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差别也在客观上加大了城乡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实际上就是一种教育不公。

  但是从明年春季开始,这样的局面将成为历史。按照本次国务院会议的要求,将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实现“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这样的教育改革举措,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一方面体现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体现城乡共享和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消除了长期以来农村教育从业者和家长的不公平感,有利于社会和谐。

  其实过去也有生均公用经费的说法,但城乡之间是有明显差别的,现在中央政府提出国家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而且这个底数必定要在原来的基础之上有所提高,这样一来就能够让学生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也能够进一步实现。

  这次教育经费改革,还有两个亮点不得不提。一是“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所谓“两免一补”,是由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施的一项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但是如果学生中途从原来就读的学校转到外地其他学校就读,那么可能就无法再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而随着新政策的出台,这个问题将得到解决。所以此举体现了财政转移支付与外来人口挂钩的意图,有利于人口自由流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提升公民的素质培养。

  二是以上提到的两项政策,都把民办学校囊括在内,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长期以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享受不到生均公用费用的拨付,但事实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大多进入到打工子弟学校或是民办学校,还有一些留守儿童也是送到民办学校,如果这些孩子享受不到这部分补助,无疑是不公平的。新政策的出台,既保证了在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政策福利,减轻上学负担,同时还将促进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平等发展。

  说到底,不管是统一城乡教育经费标准,还是生均公用经费覆盖到民办学生,都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现,都有利于促进城乡教育的公平发展,希望地方政府尽快制定政策,予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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