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解读·评论
解读《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

2015-02-03 18:34   来源:新华网

  破除体制障碍 实现“关通天下”

  ——解读《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记者王希)国务院近日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三互”),提出到2020年,跨部门、跨区域的内陆沿海沿边大通关协作机制有效建立,信息共享共用,同一部门内部统一监管标准、不同部门之间配合监管执法,互认监管结果,优化通关流程,形成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管理体制机制。

  业内认为,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着眼于现行口岸管理部门职责交叉重叠,体制机制障碍导致通关环节多等问题,为口岸管理改革指明了方向并作出具体部署,有助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而助力“中国制造”参与国际市场角逐。

  面对内外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2014年我国进出口额达4.3万亿美元,全球市场份额稳中有升,继续保持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地位。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李健认为,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贸易规模的持续增大,客观上对口岸监管执法和运作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例如,近年来我国产业梯度转移有序推进,中西部外贸增速明显高于沿海地区,相关资源要素在国内市场的流动日益频繁,但内陆与沿海之间由于没有实现信息互换与监管互认,使得内陆进出口货物时常面临需要重复申报、重复查验的尴尬情况。

  对此,监管部门已经有了深刻认识。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日前表示,统一全国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经济发展的内生性要求,海关跨区域监管越协调、越统一,越有利于市场要素的顺畅流动。“所以我们下决心今年要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推广至全国。”他说。

  从再造区域通关管理流程看,此次出台的方案提出了加快推进内陆沿海沿边一体化通关管理,意味着除了特定商品管理需求外,申报人自主选择通关口岸将逐步实现。这无疑有利于激发广袤内陆地区的开放活力,也有利于我们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的机遇。

  从口岸各职能部门管理方式上看,方案要求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新模式,实施联合登临检查等“一站式作业”。同时,方案要求简化口岸现场通关环节,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等方式将口岸通关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后移,把口岸通关现场执法内容减到最低限度。

  “随着全球化深入推进,促进贸易便利化已成为各国共识,更是工商企业界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于晓东表示,口岸各部门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上共同简政放权,并依托电子口岸整合监管设施资源,将有利于促进货物通关效率。

  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是方案的另一重点。业内人士表示,从我国渝新欧大通道等实践看,目前沿线哈萨克斯塔、俄罗斯、德国等国海关实现了“三互”,而我国与这些国家的相关交流合作仍待加强。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海关下一步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执法机构的跨国合作,探索与哈、俄等国海关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定期通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中欧班列进出境出现的相关问题。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