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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宋清辉:存款保险制度对中小企业不利

2014-12-03 14:57   来源:财经网 

  2014年11月30日,央行酝酿达21年之久的《存款保险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时间被市场解读为是“革命性”的变化,将对金融业和百姓的“钱途”产生深远的影响,继而在社会上引发激烈的讨论。但大多数专家解读均未涉及本质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澄清和深入的解读。

  首先,哪家保险公司来“兜底”银行

  不用多想,“兜底”的肯定是具有政府背景的一家保险公司,它具有金融监管职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因此只能由政府举办并以国家财政为后盾。

  一般而言,按照国际惯例,存款保险不会由哪一家商业保险公司承保,而是由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或保险公司承保。例如以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美国,存款保险是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承保,它也是美国国会建立的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

  1933年,美国通过《银行法》,据此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目前为大多数存款账户提供10万美元全额保险,部分退休账户达到25万美元,超出限额的按比例赔付,这一点我国也将会与之齐头并进。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中,美国有数十家商业银行轰然倒下,若没有存款保险公司“兜底”,必定引发更大的恐慌。美国存款保险规定了单个账户的赔偿限额,并根据经济发展对上限调整。

  对于我国的调整情况,未来有可能随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及人均GDP的提高而有所调整,但这个过程将非常漫长,我们知道本次推出保险存款制度从酝酿到推出耗时21年。不过,储户都很“聪明”,超过限额的存款,会分散到几个银行去存。

  其次,企业的银行资产如何保险

  我们知道,11月30日的存款保险制度征求意见稿指出,存款保险覆盖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和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必须明白,存款保险制度重心就是保护中小储户的利益,这在各国都一样的。对大部分人来说,存款保险制度并不对他们的储蓄理财行为构成重大影响,相较而言,对企业的影响更甚,暂时对企业是不利的,这必将加速企业往国有大行靠拢或是向海外转移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加速银行间分化。

  目前,存款保险制度毕竟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结束后,预计将对企业的银行资产有一定的保障措施,我们拭目以待。

  第三,倒逼利率市场是伪命题?

  近年来,政府越来越意识到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我国政府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而这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弊端却很大。

  如在没有出台存款保险制度的之前,我国也没有出现过储户受损的情况,原因在于之前“一直是国家担保”。即使是上世纪90年代国内通货膨胀严重的时候,国家也采取了“保值补贴”的方式来减少储户损失。再比如过去银行对房地产和产能过剩行业等过度授信,而随着经济下行周期运行,不良风险接二连三地爆发,亟需存款保险制度出台。

  二是民间资本进入银行领域,也需要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如新兴的民营银行一旦出现风险,存款人的风险显然是由国家承担的。但是说存款保险制度是专门为民营银行量身定制的说法,我并不赞同,制订该项制度的原因是利率市场化。

  三是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今后若完全市场化,国家不能全部都照顾到,所以需要有存款保险制度来担保、保驾护航。从行业大趋势来讲,我国的金融改革等亟需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历史的必然,也是金融改革机制、利率市场的倒逼。

  最后,本次存款保险制度和表外业务是否有关系?

  综合而言,有一定的关系。存款保险制度并非万能的,谁都不愿意看到银行倒闭,即使有存款保险制度也不意味着储户就能得到全额赔偿。

  因此,存款保险是防火墙,但不是风险终结者。除存款保险制度外,监管层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对表外业务的管制等都是防控银行业风险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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