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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修正草案公示征意见 专家建议起征点仍可提高

2011-04-27 16:14   来源:

    即日起到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上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据了解,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该草案将进入二审阶段。

  个税起征点提至每月3000元

  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2384元/月。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现行9级税率修改为7级

  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并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调整后,为平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纳税人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负水平,草案维持现行5级税率级次不变,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做了相应调整,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做了调整。

  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草案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

  观点

  起征点仍可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网上公示仅仅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成为新浪微博热门话题榜榜首。财经专栏作家韩令国在微博上表示,中国物价已经超越欧美,而人均收入却排名在世界倒数末几位。与物价相比,个税起征点即使提高到5000元,对于民众来讲,负担仍是过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经济学家辜胜阻称,个税改革理念是“免低、减中、加高”。起征点到3000元后,只有12%的工薪所得者纳税。新政中,中等收入者税率还可降低。可将现方案中收入为4500元至9000元人群20%的税率回归15%。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金硕仁则建议将个税免征额参考点定为4000元,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最多上下浮动1000元。金硕仁提出,两个三口之家,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有工作,月收入3000元,需要纳税;而另一个家庭三个人都有工作,每人月收入2000元,不用纳税,显然这种现象不够合理。个税应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扣除。 J204

  算账

  收入1万每月少缴税350元

  记者发现,如果按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来计算的话,那么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后收入为3000元的居民,每月需要缴纳75元的个税;而如果按照修改后的草案来计算,那么每月将不必缴纳个税。收入为4000元的居民,每月可以少缴125元个税;收入为1万元的居民,每月可以少缴个税350元。

  不过如果按照修改后的草案来计算,高收入人群每月所缴纳的个税,似乎并没有出现大幅度的增长。每月收入为10万元的居民,每月缴纳的个税也不过比过去增加了1350元。

  经测算,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税负减少的纳税人减税约180亿元,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增税约8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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