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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明年起施行

2021-07-28 11:26   来源:北京日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昨日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新规明确,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明确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通过降低使用补偿系数,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退换车时向销售者支付的使用补偿费。

  针对家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情况,新规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保护皮卡车消费者权益,促进皮卡车行业快速发展;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

  新规强化生产者的质量责任,要求生产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经营者,明确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鼓励有关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便于利用第三方专业资源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公正、专业、便捷、高效的三包争议处理服务,同时降低行政和司法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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