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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协作夯实“同城效应”

2017-09-21 09:24   来源:北京日报

  近日,京津冀三地高级人民法院在沧州签订共享社会鉴定资源协议书。其中包括建立统一的社会鉴定机构评价体系,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对外委托信息管理平台等内容。这意味着对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破产清算等支撑审判、执行的技术鉴定,三地将打破地域壁垒,实现共享互通。

  共享鉴定资源,可谓京津冀在司法协作领域迈出的又一大步。早在2015年,三地高级人民法院就共同签署了《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京津冀法院工作联络机制。之后,三地在执行联动、立案一体化、环境司法、教育培训等方面广泛协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三地司法协作已然驶上快车道。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企业跨区经营,发生经济摩擦、诉诸法律渠道的概率随之增大,加强三地司法协作成为不容回避的新课题。而且,随着市场交易的活跃,不少案件都需委托鉴定和评估。在鉴定资源储备和使用上,北京人才济济,汇集众多科研机构及优质院校,具有明显的区位和资源优势。但以往由于信息不畅、缺乏共享机制,首都资源很难辐射周边、惠及区域,无形之中影响资源相对匮乏地区的鉴定效率,增大司法成本。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常态化的共享机制,对于破解三地鉴定资源分布不均与司法案件需求失衡的难题意义重大。

  协同发展,法治同行。要看到,对于经济区域而言,制度所展现的包容性与吸引力往往胜过资源禀赋、区域地理等要素的作用,其中统一的制度环境、良好的法治氛围是最有力的保证。这也是国内国外诸多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成功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地法治不仅要“单兵突破”,更要协同发展。尤其眼下,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大数据应用愈发广泛,京津冀加强法治协调、统一司法标准,实现法院执行系统的纵向贯通、横向联网有了更多可能和扎实依托。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一切重大改革、经济行为的前提都是于法有据,我们相信,不断加强法律协作,铺平法治协调的道路,京津冀三地一盘棋发展将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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