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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启动医用耗材联合采购 建诚信记录

2017-02-04 15:45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2月4日讯 据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站消息,《关于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上线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月3日发布。相关《通知》的发布,意味着京津冀三地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终于正式启动。

  《通知》显示,京津冀耗材联合采购平台1月26日上线运行,开展京津冀三地止血类和防粘连类耗材联合采购的企业注册及数字证书领取工作,由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具体承接。

  中国网财经记者还注意到,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网站已于1月26日发布了《京津冀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京津冀公立医院止血类、防粘连类(III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企业注册及数字证书领取工作的通知》。

  目前,三地联合采购虽然只囊括止血类、防粘连类耗材,但京津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不含部队和武警所属医院)都将参加。

  另外,《工作方案》还提出,要在三地联合集中采购中实行诚信记录和清退制度,列入不良记录的企业,2年内其产品禁入医院。对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也将把耗材集采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并要求医院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国产耗材,切实减少不合理使用。

  附:京津冀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方案《京津冀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方案》

  探索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对于加快公立医院改革,降低医用费用,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落实《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规划》和《京津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协同发展协议》,经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三地协商,决定开展三地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充分吸收药品集中采购经验,探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机制,坚持网上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协同联动、公开透明,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耗材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和供应。推动京津冀三地合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

  二、组织管理

  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小组充分发挥作用,制定采购工作方案,统一搭建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统一组建医用耗材评审专家库、统一遴选医用耗材采购目录、统一规范医用耗材资质审核标准、统一形成医用耗材价格体系,集中组织评审工作。

  三地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制定医用耗材相关具体品种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指导辖区内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对医疗机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地卫生计生委应积极协调当地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相互支持力度,并加强对采购主体和采购全过程的监管。

  三地医药采购中心是三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机构,负责搭建和维护采购平台、分析汇总采购数据信息、建立数据共享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制定采购效果评价标准、监控采购各方规范运行等具体工作。

  三、参加范围

  京津冀三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不含部队和武警所属医院),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

  四、采购周期

  针对不同的医用耗材品种,可以设置不同的采购周期或者不设置采购周期。如需临时调整采购周期或提前中止部分医用耗材品种、相关生产企业的入围资格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采购目录

  按照分类别、分批次的原则,经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小组讨论,确定集中采购产品范围,建立统一数据库,组织各地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拟订初步目录,广泛征求临床专家、生产企业意见,补充完善,三地专家组联合审议通过后,经工作小组确定本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

  六、采购方式

  按照各类别耗材的具体情况,由牵头省市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采购方式,通过竞价、议价等方式形成成交价格。

  七、规范采购平台建设

  搭建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坚持“统一标准、分类采购、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则。通过建设统一、规范的采购平台,实现三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协同,为采购机构、医疗机构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实现京津冀区域内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等信息的交换共享,为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八、强化综合监督管理

  (一)加强内部监管,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国产耗材,切实减少不合理使用。将耗材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对违规网下采购、拖延货款的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二)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建立健全检查督导制度,建立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医院两年内不得购入其产品。加强对医院、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履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情况的监督。

  (三)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确保耗材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全国统一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四)强化三医联动,加强综合监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紧紧围绕“三医联动”,精心谋划,大胆探索,确保三地联合采购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三地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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