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津市日前发布《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实施方案》,天津市将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到2020年末,中心城区预计新增泊位约35万个,构建“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的停车系统。
根据《实施方案》,天津市将建立路内泊位信息档案,逐步撤除主干道、窄路双侧及人行道的停车泊位,取消路外公共停车场周边200米路内停车泊位。同时,灵活设置全天停车、夜间免费停车、非高峰期限时停车等分时段泊位。
据介绍,天津市将在商业办公区、公共交通场站、学校、医院等区域周边,利用公建合建、公交场站改造合建和绿地地下、学校地下、城市边角用地,新建路外公共停车场112处(新增泊位约2.6万个),并随各类地块开发年均新建泊位约8万个,至2020年末两者合计新增泊位约35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