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获悉,京津冀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目前已初步完成复核,海委将会同北京、天津、河北等地水利部门,加快成果修改完善。
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是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的基础,也是解决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的抓手。自2021年7月水利部启动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以来,海委认真落实水利部部署,承担流域各地划定成果复核和海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编制工作。目前,海委已初步完成京津冀新一轮超采区划定成果复核,并就超采区划定方法等向各省市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海委将继续完成晋豫鲁蒙辽等地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的复核,加速推进全流域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海委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和制度优势,按照分工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力争为海河流域和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