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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划定河湖蓝线 禁止六类活动

2019-06-03 14:40   来源:津滨网

  日前,天津滨海新区河湖蓝线划定规划培训会举行。记者从培训会上了解到,《滨海新区河湖蓝线划定规划》(以下简称《蓝线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通过科学划定新区河湖蓝线范围、明确河湖功能定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从严从实从细做好蓝线内有关活动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夯实新区河湖蓝线在全域空间上的强制性管制,坚决杜绝“与水争地”“与水对峙”现象的发生,为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优良的水生态环境。河湖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即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按照市政府颁布的《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市范围内河湖水系需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落实河湖蓝线管理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滨海新区依照要求现已编制完成河湖蓝线划定规划,明确了河道管理范围,并将划定成果纳入规划部门“一张网”系统进行管理。

  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2018年河湖长名录(市、区管河湖、水库)》,本次《蓝线规划》共涉及滨海新区区管河湖、水库46条(座),其中原塘沽地区管理河道28条、原大港地区管理河道15条以及黄港一库、二库和钱圈3座水库。涉及划定蓝线的区管河道总长355公里,3座水库围堤总长约41公里。

  区水务局河湖保护室主任许金强介绍说,按照全市的统一标准要求,新区区管河道蓝线划定标准按照河道现状情况划定,原则上有明显堤岸的河道(如八米河等)以堤防外坡脚作为蓝线,蓝线外划定宽度10米的河道管理范围;无明显堤岸的河道(如杨北排河、中心桥北干渠等)以河道上口线作为蓝线,蓝线外划定宽度15米的河道管理范围。此外,青静黄排水渠、北排河、沧浪渠三条河道由于堤防较宽,堤防与弃土区界限不明确,按照规范预留堤防修建空间,以河道上口线外15米位置作为蓝线,蓝线外划定宽度10米的河道管理范围。

  新区水库蓝线划定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按照围堤管理范围划定。

  新区河湖蓝线划定后,在蓝线内禁止进行六类活动: 一是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从事与蓝线规划要求不符的活动;二是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范围;破坏河流水系与水体、水源工程的活动,从事与防洪排涝、水源工程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活动;三是影响蓝线保护范围内设施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活动;四是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擅自建设与河道防洪滞洪、湿地保护、水源工程安全无关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活动;五是其它对城市蓝线保护与控制构成破坏的活动;六是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活动。

  《蓝线规划》出台后,蓝线成果将纳入新区城市一张网管理系统,根据新区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定期对蓝线成果进行动态维护更新。根据河长制要求进行整治与监管,逐步清除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同时,组织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明确范围界限坐标位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区域开发和用地规划方面进行控制,2020年完成河湖管理保护范围设立界桩和标志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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