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国家、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唐山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10月30日,唐山市政府发布长达5个月限行令,禁行尾号与北京一致。
具体内容包括:限行时间是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范围是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限行内容是除按规定允许不受限制的机动车外,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