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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机动车限行至明年3月15日

2016-11-24 10:13   来源:北京日报

  京报网唐山讯 11月21日,唐山市出台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15日,该市将采取排污重点企业错峰停产、机动车辆不间断限行等强化措施,力促城市空气环境明显好转。

  根据要求,唐山市对水泥、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实行错峰停产。其中,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全部停产。

  明年1月1日起,钢铁企业未完成湿法脱硫烟气湿电除尘深度净化治理的烧结机(竖炉)全部停产治理,已完成治理的视情况采取限产措施。明年1月1日起,轧钢企业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的,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全部停产治理。非供暖燃煤锅炉,未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并通过达标验收的,全部停止使用。

  唐山市还严控其他污染源,自今年11月23日至明年3月15日,全市机动车持续限行。具体办法为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19时,在全市辖区内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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