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行天津分行制定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充分运用人民银行在市场准入、外汇管理、金融服务、信贷调控等方面提供的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天津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增强天津经济的综合实力。
《指导意见》提出,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环境,在准入门槛、授信审批等方面一视同仁,消除影响民营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体制性障碍;要大力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民营企业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对接合作等,提高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扶持先进民营企业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通过采用收购、兼并等方式快速成长。
在业务创新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推广应用符合民营经济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切实根据民营企业的产权性质和业务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加大营销力度,提升服务层次、加强业务合作,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人行天津分行提出,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指导意见》细化实施举措,强化考核落实,努力实现提升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水平的工作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使民营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