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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将根本缓解就医难

2016-04-15 00: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4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让医改红利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其中明确,2016年将在全国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开展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试点。2016年年底前使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扩大到15%以上。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也于近日针对社会关注的医改热点接受采访时指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基础性制度设计,事关医改成败。”实际上,围绕分级诊疗的工作安排,已经在今年两会上得以确定,并引来高度关注。然而,缘何国家有关方面仍旧对此屡屡重申?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推进分级诊疗将有效改变以往鼓励病人“用脚投票”一窝蜂地涌向大医院和名医的倾向,有助于促成百姓和医院共同理性、有序地应对就医难问题。

  分级诊疗左右医改大计达成

  所谓分级诊疗制度,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在关注医改推进的业内人士口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分级诊疗实施之日,即公立医院改革成功之时。可谓一语道尽分级诊疗和医改大计间的微妙关系。

  谈及推进分级诊疗的紧迫程度,马晓伟指出,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了长足发展,但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协调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城市三级医院服务量增长明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不强、利用率不高。他强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利于患者就近享受便捷的医疗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状况,也能为解决“号贩子”等热点难点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造有利条件。

  实际上,深层次剖析我国就医难原因和现状,自然会对分级诊疗报以更多期待。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育德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存在挂号难和“号贩子”现象,其具体体现在知名专家号上,一般的门诊并不真正存在一号难求的现象。

  在陈育德看来,客观上,我国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造成了区域性的结构性就医难。以北京为例,有相当比例的外地就诊患者在门诊就医;主观上,我国民众习惯于大病小病都到门诊就医,导致综合医院门庭若市。陈育德认为,民众需要保有一定理性,除非必要,一般疾病没有必要找所谓的副主任以上的专家看病。陈育德说,对于一般疾病患者而言,还是应该考虑一般门诊,很多病症在基层都是能够得到解决的,尤其是一些慢性病患者的药物,都可以在基层医院获得。

  “中央决策提出分级诊疗,就是意在将急病、慢病分开,鼓励一般常见病在基层解决。”陈育德说,以往的政策有着鼓励病人“用脚投票”去选择医院和医生的倾向,现在看是有待商榷的,毕竟医院资源是有限的,一旦全部放开,极易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可罗雀。

  多方合作共担推进分级诊疗重担

  尽管中央政策一再重申年内要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从前述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透露的信息看,还同期明确将开展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试点,这无疑将有效缓解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短缺难题。然而,对于那些经验丰富的退休医生,往往都是私立民营医院热衷高薪聘请的对象,如何吸引其转身投向基层医院,无疑将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一道新问题。

  那么,在现有条件下,有关各方又该如何加快布局分级诊疗?从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的介绍中,或可一窥主管部门的推进决心。他指出,当前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重点是要从以下三方面发力:一是强基层,即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使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家门口”得到解决,做到既方便患者,又保证质量和安全;二是加强引导,即通过医疗服务价格、医保制度等杠杆,引导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主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落实各自功能定位;三是调动积极性,既要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也要调动大医院的积极性,通过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

  作为医药卫生主管部门,国家卫计委已经在范围之内尽可能多地为推进分级诊疗强化部署,但是,作为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工作,分级诊疗显然还需要其他方面的鼎力支持。

  “这个问题需要医保支付方和医院等方面加强合作,如果医保不予发力,单凭医院一己之力则无法实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准入、评审、质量、安全、监管,医保方需要与服务提供方共同完善运营机制和制度。”陈育德强调,与此同时,对于隶属不同主管部门的医院间能否彻底执行属地管理制度,畅通包括共享检查结果等在内的转诊机制,以及引进社会资本扩充医疗资源等,都应该综合统筹加以考虑和推进,“只有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医保及基本药物改革,多方共同着力,方能见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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