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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向药企开出反垄断首张罚单 应成为执法常态

2016-01-29 09:0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治疗痛风的别嘌醇片,一年多涨了近4倍,其背后是生产厂家的蓄意串谋。28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向药企开出了药价放开以来的第一张反垄断罚单,向抱团恶意涨价说不。

  所谓向药企开出的反垄断首张罚单,其案情并不复杂。在国内,目前还在继续生产别嘌醇片的企业仅有三家,在价格实行政府管控的时代,价格被严格界定无法进行串谋式操控,不过当价格实行市场定价之后,三家单位就可以形成价格联盟,抱团涨价并操控市场,以此形成绝对的价格垄断而形成暴利。此举既会影响市场的公平与秩序,又会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实行露头便打才能彰显法律尊严,也才能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常

  药品反垄断首张罚单的开出,固然有让人欣慰莫名的破冰意义,不过这仅是一种开始,对于时下纷乱的药品价格市场,显然还需要后续发力。更何况,若是反垄断处罚本身的力度不够,无以形成强大的威慑效果,那么不但无以遏制违法的行为主体,更不会产生惩前毖后的扩散效应。这年头,垄断行为被祭以反垄断调查后,同一种行为继续出现的案例并不少,比如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茅台为“维护价格体系”连续处理了多家经销商,其采取的限价措施难以逃脱价格垄断之嫌。殊不知,早在2013年,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在物价部门的干预下,茅台集团发布声明,宣布取消以前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立即进行彻底整改。随后,茅台公司宣布取消此前公司实施多年的“限价令”。

  如今类似问题反复出现,足以说明时下的反垄断调查和处理,往往没有做到持续性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威慑力上也还存在极大的不足。一方面由于处罚本身过轻,无以让企业产生敬畏感。另一方面,对同一违法行为未能做到“露头便打”的严厉性,事实上的放纵之后,其就往往会有恃无恐。

  因而,反垄断调查机构不能基于人情,或者考虑到经济利益等因素,抑或因为“处罚了一次”就轻易放纵,否则跟变相保护并无二致。若无法做到再接再厉,那么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就始终难以根治,整个药品价格市场也还依然会“以乱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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