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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药价还需推进配套改革

2018-11-22 0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近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正式通过,确定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广州、深圳、西安、大连、成都、厦门7个副省级城市进行带量采购,涉及31个指定规格的采购品种。

  对此,不少网民表示,以价换量、带量采购有利于降低药价,可以让患者用上质量好、价格低的好药。药品价格改革涉及医保基金、医药企业、患者、医疗机构等多方利益,属于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需要综合推动,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才能形成合理药价。

  网民“子柠”称,带量采购谈判价格受采购量的影响,采购量越多,价格越低。既可以让患者用上质量好、价格低的好药,也可以让企业尽快收回成本、见到经济效益,带动行业优胜劣汰,更健康地发展。

  还有网民指出,要将国家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落到实处,需要“三医”联动,同步配套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并鼓励药品创新发展,不断提升药品质量,推动合理药价形成。

  网民“晓明”表示,在坚持“医药分开”、基本药物“零差价”等既有改革的基础上,政府部门应该在强化统一采购、增加公立医院补贴领域加大力度,让医院逐渐告别掌控药价的权力。同时通过强化开放和竞争,使医生的就业和绩效更靠近市场规律,这样患者就有望告别“大处方”。

  网民“云淡风清”认为,有效降低药价,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关系到社会民生和稳定,对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审查和打击力度,规范和净化药品流通环节,杜绝层层克扣现象,压缩流通程序,有效控制药价虚高,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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