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聚焦新医改 > 热点评论
零关税只是其中一味“药”

2018-04-16 10:07   来源:健康报

  4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从5月1日起,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将实现零关税。目前进口药品实际关税税率为5%~6%,每年进口抗癌药约400亿元,也就是说,零关税后,可以减少癌症患者至少20亿元的开销。

  让救命药的价格降下来,是广大患者的福音,减轻经济上的负担,也带来更多生的希望。但真正要让患者都吃得起进口抗癌药,仅仅零关税是不够的。零关税只是“药方”里的一味“药”而已。

  相比关税,进口抗癌药17%的增值税,是压在患者身上更重的负担。这项税率在欧洲各国的平均水平为8.8%。会议指出“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是更大的福音所在。“较大幅度”到底是多少,将来还可以论证,这是值得期待的一味“药”。

  一片规格为250毫克的艾瑞莎药品,美国售价10.3美元(约64.7元人民币),到了中国竟要500元人民币。除了税负原因,流通环节不合理加价,同为肇因。会议提到“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不合理加价”。这也是值得期待的一味“药”。但先要清除法规障碍,因为按现行药品管理法规,未经批准在国内销售的国外新药,会按假药论处。很多抗癌新药通常没有纳入医保,即便同步上市,很多患者也根本吃不起。“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这味“药”比零关税更有含金量。

  国内市场不能及时买到国外新药,根本上还是因为国外新药进入中国很难,要在中国人身上再做一次临床试验,会产生6年~8年的“药滞”周期。当然,这样做是基于安全性考虑,但是专利保护期那么短,“药滞”现象会大幅增加新药成本,导致很多药企甚至放弃了中国市场。其实,对很多在国内无药可用的患者来说,有些新药风险,他们是愿意承担的。

  动辄上万元的进口抗癌药,不能不吃,还得长期吃,即便中产家庭也会因病返贫。零关税、降低增值税、消除流通环节不合理加价、及时纳入医保、加快进口新药审批上市——这套政策组合“药方”,带给患者更多恢复健康的希望,落实得越迅速越到位越好。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