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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叫停的是强制性互助献血

2017-09-13 10:11   来源:健康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警方、卫生计生监督部门联合召开的打击非法买卖血液案件案情通报会称,今年以来,共有8名被告人被判刑,3个非法买卖血液团伙被粉碎。互助献血正成为滋生非法买卖血液的温床,目前南宁市已全面停止互助献血。(9月7日《南国早报》)

  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显示,互助献血占无偿献血比例大于5%,就存在非法买卖风险。而据统计,2014年和2015年,南宁市互助献血人数占无偿献血人数的比例超过了50%,远超警戒线。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打击非法买卖血液案件的成果说明,南宁市互助献血总量的一大部分已经异化为非法买卖血液。针对这种不正常现象,对互助献血采取管控、约束、监督措施,保障互助献血的适法性、纯洁性,是必要的。

  然而,全面叫停互助献血则值得商榷。《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法律提倡自愿式的互助献血。实际上,自愿式互助献血在临床医疗、救治危重病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常规义务献血的有益补充。只是一些医疗机构、医生把互助献血当做及时手术的硬性前置条件。如果患者家属一方不能完成互助献血的“任务”,就不安排及时手术,拖延治疗。在这种压力下,很多达不到互助献血要求的患者家属,只能求助于非法买卖血液这一渠道。可以说,真正该叫停的正是这种强制性的互助献血。

  当然,要遏制强制性互助献血,恢复互助献血的自愿性,还要从根源上寻找解决之策。医院强制要求患者亲友互助献血的原因在于血荒。政府要着力缓解血荒,首先应加强献血知识的宣传,打消民众的献血顾虑;其次是推进血液运行的信息公开,坚决遏制以血牟利等不规范行为,堵住管理漏洞;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垂范,多组织引导工作人员参加义务献血;四是可适当增加(或增设)给予无偿献血者的营养补贴、交通补贴、误工补贴额度等。血荒问题缓解了,血贩子将逐渐失去市场,而医院和医生也就少了很多准备治疗用血的压力,没必要再强制病患一方互助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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