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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冒名医师证为啥这么难

2017-06-12 10:07   来源:健康报

  被冒名注册医师执业信息的南昌市民陈强,近日终于成功注册《医师执业证书》。但他发现,证书编号仍是冒名者的,且冒名者的注册信息在全国联网系统中还未被删除。陈强说:“2016年5月发现被冒名,到现在都1年多了,还没调查、处理完。”(6月7日《中国青年报》)

  陈强前年年底在南昌市卫生计生局申请注册《医师执业证书》遇阻,由此,先行一步冒用他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等信息,在临近某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注册《医师执业证书》的前同事张主典浮出水面。陈强戮力维权1年多过去了,纠错还只是纠了个半吊子。

  《执业医师法》第37条明确规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而张主典的执业证书迟迟未予吊销,注册地卫生计生局还举出种种似是而非的理由,譬如“对于‘假陈强’的身份信息、陈强姓名是否被冒用,公安部门均没有作出结论,故不可吊销”。这与日前云南省一农村信用社要求客户开具“奇葩证明”遭公安机关怒怼的事儿又有何异?同样是把自身应尽责任推给了公安机关;同时牵累、刁难了被冒名侵权的陈强。

  公民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这决定了与陈强身份证号码对应的《医师执业证书》也是唯一的,不应出现证书编号由两人共用情况。证书编号既属于陈强了,就不能再属于张主典。

  而且,“假陈强”不仅在去年8月主动提交医师执业注销申请,早在去年5月东窗事发时,也向媒体承认了冒名行为,而且还出示了当时伪造的准考证——照片是张主典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却是陈强的,可谓“有图有真相”。如此简明的事实和逻辑,相关部门却拒不履行自身职责,还要把查验举证责任推给公安机关和被冒名侵权的陈强,这不是在刁难吗?一份违法获取的《医师执业证书》,一年多都吊销不了,放任侵权后果持续,这样的不作为,又体现怎样的行政效能?非要逼得陈强提起行政诉讼,耗时费力去动用有限的司法资源,且影响政府部门的公共形象,又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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