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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救”社会办监管要跟上

2017-04-19 11:00   来源:健康报

  在《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上,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表示,该市将探索非急救业务转由社会化服务运行,且待条件成熟,将与急救服务业务完全剥离。(4月15日《新京报》)

  将伤员转送、出院护送等非急救业务转为社会化服务,难免会引发一些人的担忧。毕竟,非急救业务虽然没那么紧急,但仍属治病救人环节,同样要确保质量。公立的急救中心,患方相对放心。而这些年出现的“黑急救车讹人”事件,多数发生在非急救转运中,社会化服务能不能做好这份工作,是一个疑问。

  此前,非急救业务与急救业务“混编”,确实导致诸多严重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急救车数量远远无法满足急救需求。一地的急救资源是有限的,非急救出车多了,急救患者就更加无车可用。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有太多的非急救患者,或许是准备出院但还不能下地走路的住院患者,或许是想走亲访友但需要一定医疗保障的老人。这些人按理说叫不来急救车,但他们的需求也应得到满足。只有将非急救业务转为社会化服务,他们才能放心地呼叫社会化的急救车辆。

  不过,将非急救业务转为社会化服务,监管方式要改变,监管力度也要加强。以前,急救和非急救转运均由急救中心或医院承担,监管部门相对好管理,社会上的“黑急救车”属违法承运,监管部门只需打击和取缔即可。将来,社会车辆也能合法转送非急救患者,监管对象将大幅增加,监管难度也将陡增,相关规则必须明晰,措施也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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