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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荣华:简政放权改革如何助推经济转型

2016-09-28 00:00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网

  

  沈荣华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

  在“大转型时代的中国:赢在转折点”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9月25日

  2016年9月25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浙江大学出版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在北京共同举办“大转型时代的中国:赢在转折点”座谈会。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劳动学会、中银国际研究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围绕“经济转型大趋势”“经济转型与经济增长前景”“经济转型与结构性改革”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以下为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发言:

  大国转型,涉及方方面面,重点是经济转型,我想从政府治理改革方面,谈点看法。

  一、要重视简政放权对经济转型的推动作用

  十八大以来,新一轮政府改革的核心是职能转变,首先提出简政放权,作为为“先手棋”重点推进,随后又加上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称“放管服”改革。

  简政放权不仅是现阶段政府的标志性改革,对于经济转型来说,也是关键一着,具有重要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解决这一核心问题,关键就在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通过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从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了部署,其中第一条就是要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什么?因为简政放权对结构性改革有很大推动作用。比如说,经济新常态下,旧动能减弱了,新动能未形成。通过简政放权,破除阻碍创新办事的体制障碍,降低准入门槛,清除束缚,激发市场社会的活力,推动“双创”,形成新动能。这几年新增市场主体日均3-4万户,带动了投资和就业,很大程度抵消了经济下行压力,简政放权功不可没。再如,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要求,其中通过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企业最关注的,也是最重要的降成本。而且,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乱收费,就是直接降低企业成本。

  二、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三个关注点

  今年8月中央深改领导小组27次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施工高峰期、攻坚期。那么,简政放权改革应做什么?能做什么?

  1. 提高简政放权的成效

  这次简政放权,以行政审批改革为抓手,目前中央已减少审批事项40%,地方减少50%左右,还削减了一大批资质资格认定、前置审批、中介评估等,同时审批流程也大大简化,效率提高,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正处于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型过程中。

  下一步怎么改?从实际情况看,经过多轮改革,能减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减的差不多了,有的部门只剩下几项,现存审批事项都有法律法规依据,今后能减的审批数量有限。对企业和社会来说,现在政府审批比以前少多了,快多了,但许多企业和群众仍感到办事不方便,感觉不解渴。例如,在一些地方,盖个大楼或工厂,从申办到验收仍需90多个公章,涉及20多个中介,耗时1-2年。在办事过程中,一些审批互相牵扯,推三阻四等。这说明改革还没有到位,仍有很大空间,关键是如何提高改革的成效,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分头推进向协同联动转变,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具体而言:

  对需要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和专家进行重点攻关,啃硬骨头,操作上各部门各层级要协同联动,整体性、一次性解决问题,而不是各改各的、互相牵扯。

  对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集约合成,对同类审批事项,要设计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审批流程,重点是明确审批时限,只要符合条件的必须按时办结,而不是各行其是,因人因地而异。

  2.使简政放权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扩展

  近几年改革主要是向市场、企业放权;下一步,简政放权应扩大领域,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放权,包括自主权、管理权等,更大范围调动积极性,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一是向高校科研机构放权。这对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具有积极作用。

  二是向公共医疗服务机构放权。这对于深化医改,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补短板”,都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向社会组织放权。这对于社会组织的生存发展,发挥作用,具有实质性意义,也可为政府转移职能提供承接载体。

  3.加快制定三个清单

  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目的是划定政府、市场、社会的行为边界,减少自由裁量权。对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企业和社会,法无禁止即可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经济。

  目前省级政府已全部制定公布权责清单,国务院部门正在7个部委进行试点;负面清单在4个省份试点,积累经验后推开。从实践情况看,权责清单制定面临以下情况:一是各地各部门理解不同,制定的权责清单,有简有繁,参差不齐,规范性不强。二是重点不突出,权责事项较为繁杂,理想化,不易操作,企业和社会也难以理清。三是许多部门只是将权责清单挂上网,缺乏操作流程和监督问责,实际作用有待观察。

  因此,制定权责清单,要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有明确的标杆,突出体现简政放权的要求,重点是划清政府、市场、社会的边界,在清单编制上要增强规范性、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清单的减权限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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