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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药品出厂价格最好向社会公示

2016-08-08 10:04   来源:医药卫生报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门共同印发了《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在加强源头治理中明确: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机制,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那么,建立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机制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建立?如何一步步挤出药品价格的“水分”?8月1~2日,记者采访了河南省大型医疗机构的几位药学专家,这里通过他们的讲解,为业内提供相关问题的解决思路和对策。

  “出厂价格最好向社会公示”

  采访中,药学人士普遍认为,药品价格之所以牵动人们的神经,在于药品是特殊商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众所周知,由于目前整个医药购销环节太多,层层加价,到了医院,患者使用的药品的价格就高得离谱。这无疑增加了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

  “要降低药品价格,就要尽可能缩减药品流通环节增加的费用及流转的次数,这是国家要建立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体系的目的所在。”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陈忠东表示。

  信阳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刘如品坦言:目前,我国临床使用的药品近万种,但是,属于物价部门定价的药品却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大部分药品是由企业自行定价后报物价部门备案的。由于药品生产成本信息的不对称,某些药品企业就会以此来扩大利润空间。

  据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师郭锦辉分析,现在的药品市场供过于求,医药批发企业过多过滥,药品购销多为分散型的市场形态,加之药品物流信息的不通畅,同样的药品一个地方一种价格。所以,在药品销售过程中,难免会存在高定价、高折扣、重推销的销售机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追求利润最大化就成为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自然属性。

  “解决上述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药品出厂价格应参考药品核定的成本来制订,然后再将出厂价格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这样的话,不管是药品的招标环节、采购环节,还是最后到老百姓手里,才能实现药品价格的全链条监管。”陈忠东建议。

  药盒上印出厂价格可行吗?

  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就有媒体报道称,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预防腐败局原副局长崔海荣就药价改革调研后发现,虽然我国药品种类非常多,但是群众常用药仅有500多种;另外,药价虚高问题非常惊人。他建议,进口药盒上印上报关价格,在国产药出厂时,药品生产企业在药盒上印上出厂价格。这条建议瞬间引发业内热议。

  那么,在药盒上印上出厂价格可行吗?陈忠东指出,药盒上印不印出厂价格、药盒上印什么内容,这都是由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的。把药品出厂价格印到药盒上直接向公众进行公示,不失为一个追溯药品出厂价格的好做法,但是,这需要法律法规先行才有可行性。如果采取这种公示方法,不仅会给药品生产企业带去很大压力,让其不敢贸然加价,同时,下游环节在进行药品价格谈判时也会有据可依。

  刘如品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在药盒上印上出厂价格,给公众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同一类药品价格越便宜越好。但是,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不能用价格的高低来评判药品的好与坏,医院讲的是对症下药。”

  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来实现

  对于如何着手建立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机制,陈忠东认为应该从以下3个方面出发。

  首先,与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相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新修改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调整为药品追溯体系。如果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机制能够和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结合起来,就可以对药品价格和质量进行统一监管。

  其次,实行药品流通领域“两票制”。即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药品的价格。据了解,目前药品流通主要以“多票制”为主,即每一层级的代理需要开一次发票,这使得药品终端销售价格比出厂价格高出好几倍。实行“两票制”也是实现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的方式之一。

  最后,从税收的源头来层层追溯。即从药品销售的终端追溯到医药批发公司,然后再追溯到药品购销上游,通过税务部门来促进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机制的建立。

  陈忠东说:总之,建立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机制,关键是要整合各种现有资源,比如整合税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资源等,然后通过最佳的方式来实现药品出厂价格的可追溯,最终实现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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