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医院论坛OPO(器官获取组织)建设与规范管理分论坛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王羽明确,将建设全面立体的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买卖人体器官,私下分配、移植死囚器官等行为。等行为。(8月18日新京报)
过去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主要供体是亲人的活体移植或死囚犯,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权意识的增强,这种现象越来越来少。我国目前每年约有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其中只有约1万人实现移植,供需矛盾极为突出。
器官捐献的数量之所以捉襟见肘,除了传统观念的束缚,更多的是捐献机制还没有完善建立,在众多器官非法买卖的负面新闻影响中,公众对器官捐献有了诸多质疑,“信任危机”也成为制约我国器官捐献发展的最主要原因。
解决“信任危机”的最有效手段是公开、透明。捐献器官的分配应遵循符合医疗的需要、共享、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对所有等待移植的患者都依据医学需要原则进行评分排队,在器官捐献后触发分配时,评分高者得到器官,与患者身份、地位无关;所有过程都有记录,可以溯源,力争做到阳光透明、多方监督;从隐私角度考虑,对供、受双方姓名、地址可采用编号方式,对捐赠器官的使用情况如什么时间、受助人数、效果等予以公开。
同时,要提倡党员干部带头,推进器官捐献事业发展。捐献人体器官,是一项利人不害己、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善举。我国有近9000万党员,如果每位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能带头表达捐献意愿,将发挥巨大的榜样力量,不但将有效的推动器官捐献中“信任危机”的化解,也将对在全社会营造器官捐献的良好风气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