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聚焦新医改 > 国家医改
贫困白内障患者将全部免费救治

2017-08-07 09:50   来源:健康报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共同印发《“光明扶贫工程”工作方案》。从2017年开始,对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到2020年,实现对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全覆盖,并建立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需求和医疗服务及保障水平,扩大救治的人群范围。

  《方案》要求,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为符合救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建立台账,进行动态追踪和销号式救治管理。

  根据《方案》,对这些患者开展医疗救治时要确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属于医保定点医院。除设置眼科外,定点医院还应当设置麻醉科。定点医院的眼科应当具备开展白内障手术的设施、设备和医护人员。县级医院可以与地市级三级综合医院或眼科专科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由支援医院派出人员,携带必要的设备到县级医院实施救治。确因县级医院完全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以将地市级三级综合医院或眼科专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救治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控制。

  《方案》还要求,定点医院要及时填报白内障诊疗相关信息,各级卫生计生、扶贫部门要及时掌握救治动态,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保障作用,经医保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由国务院扶贫办通过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中国社会扶贫网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金兜底解决,实现免费救治。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