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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县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已全覆盖

2016-08-17 09:27   来源:健康界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今日表示,目前各地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初步显现。具体有六个方面的成效:包括公立医院新兴补偿机制正在形成、患者费用负担总体平稳、药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等。

  今日,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答问。

  现场有媒体提到,2012年开始,发改委开始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目前改革进展情况怎么样,下一步有哪些重点工作?

  赵辰昕介绍,从2012年以来,发改委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指导各地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推动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赵辰昕表示,改革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与卫生、计生、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建机制、控费用、调结构、强监管的原则,加强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政策联动,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强化费用控制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协同推进改革。

  到目前,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已实现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在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青海、上海、天津等8个省市已全面推开,其他省区市也都选择了部分城市和医院开展了试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实施药品价格改革,取消了除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康复、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补偿比例基本上在60%—90%。

  赵辰昕介绍,目前各地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初步显现。有六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公立医院新兴补偿机制正在形成。大多数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二是患者费用负担总体平稳。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患者个人医药费用支出比例保持基本稳定。

  三是调动了医务人员积极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激发了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务服务水平。

  四是提高了医院服务能力和效率。通过改革不断优化医院医药收入结构,提升了医院软实力。

  五是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理顺。有升有降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得到提高,以往偏高的检查检验类服务项目有所降低,医疗服务价格内部结构更加合理。

  六是药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药价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药品研发创新和提升质量,同时保障了药品供应,一些常用药和低价药的生产供应逐步恢复,保证了群众用药需求。

  赵辰昕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地方继续深化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狠抓政策落地,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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