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平和医保局从多方面不断增强妇女基本医疗保障力度,提升妇女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持续推动妇女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城镇女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全面取消基本医保参保户籍限制,支持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参保。
落实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同步提高平和县职工生育分娩待遇,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持一致。平和县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分娩的,不设起付标准,各医疗机构根据其等级按住院分娩单病种定价执行定额收费,一级医疗机构按我市二级公立医院病种定价执行,其中:在三级甲等医院分娩的,基金支付比例80%;在其他三级医院分娩的,基金支付比例90%;在二级及以下医院分娩的,基金支付比例100%。
同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所有妇女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困难妇女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较普通参保群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通过做好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待遇保障、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工作,使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医疗保障服务,有效保障低保、特困和低收入人口妇女的基本医疗,不断提高老年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
下一步,平和医保局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女性参加医保意识,不断扩大女性参保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