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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2023-11-20 08:24   来源:央广网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2025年,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危急重症、疑难病症、重大疾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有序就医诊疗新格局基本形成。

  
  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省人民医院门诊急诊改造提升项目,持续推进国家4所高水平医院支持全省4所省级医院建设工作,以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慢阻肺、妇女儿童疑难重症为重点,开展技术攻关,推进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转化。加快海东市、海南州、玉树州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医疗中心。加快推进玉树州传染病医院及精神疾病康复医院建设。组织实施中组部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六个州级人民医院工作。到2025年,通过组建高水平的国家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实施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项目,新增床位4000余张;争取建设1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开展5个左右省级临床核心专科,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专科。
  
  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强化县级公立医院人才、技术等能力建设,加强急诊急救、重症监护、产科、儿科、心内等临床学科建设,建设一批县级特色专科和薄弱专科,提升县域诊疗能力。加强临床服务、急诊急救、资源共享、高质量管理四个“五大中心”内涵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诊疗能力。巩固“青南环湖支医”成果,充分利用对口援青省份力量开展精准化帮扶,提升县域疾病诊疗水平。
  
  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支持建设能力强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力争达到二级医院水平,逐步建立县域医疗次中心。增强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服务能力,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开设特色专科,强化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服务和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人口等因素,优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布局,对人口较少的村通过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方案》要求,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围绕“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做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的目标,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同时,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
  
  《方案》同时提出,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等,推动全面建立符合省情实际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进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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